资料图片:吉尔吉斯斯坦骚乱 4月以来,一直动荡不安的吉尔吉斯斯坦终于迎来了新宪法公投,“造反”起家的临时政府借此走向合法,也为吉稳定带来曙光。
吉尔吉斯斯坦新宪法以高支持率通过,临时政府“合法化”迈出重要一步。据吉中央选举委员会28日公布的数据,在已统计的99.83%选票中,赞成票和反对票分别为90.58%和8.05%,新宪法获得通过。同时,全民公决也正式确认了奥通巴耶娃为过渡时期总统。奥通巴耶娃表示:“这是历史性的一天,我们通过了新宪法。由此,我已正式成为过渡时期总统,并兼任政府总理”。自推翻巴基耶夫政权以来,以“暴力运动”推翻民选总统一直是临时政府的“硬伤”,“前反对派”们组建政府的合法性一直受到质疑,临时政府急需通过公投为自己“正名”。首先,可以以法律的形式巩固“革命”的成果,从此不再是“造反派”,而是人心所向的合法政府,其执法的合法性和威信力将大大提高。同时,新政府尽快合法化也可以断掉巴基耶夫支持势力 “回归”的幻想,昭示吉临时政府有控制骚乱地区的能力,有利于吉局势走向稳定。其次,俄、美等大国及中亚邻国均希望吉形势能够尽快稳定,以避免更大的动荡波及整个地区,因此对公投均表示了支持。俄吉临时政府借此可以暗示民众,其已经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其三,临时政府有了进行国际活动的合法身份。尽管目前主要大国均事实上承认临时政府,并一直给予各种支持,但并没有正式承认,尚未合法化的临时政府没有对外活动法律基础,影响其签署国际文件的法律效力,包括在独联体、上海合作组织等地区组织范围内。
但公投只是确认了新宪法和过渡时期总统的任命,尚没有举行议会选举,并由议会推选出新政府。临时政府只能还是“临时的”,其合法化也刚刚迈出第一步。目前,对公投仍有一些怀疑和非议,如吉共产党领导人马萨利耶夫认为,投票率“被虚高”,真实投票率在30―35%。一些观察员也指出,公投的不仅仅是新宪法,是否赞同奥通巴耶娃为过渡时期总统的内容也“搭车”进行了公投。这种“二合一”的做法本身是否合法也受到质疑。另外,吉还需要面对2010年10月的议会选举、组建新政府和2011年10月的总统大选三重考验,之后一个新政权才算完全建立起来。
公投基本顺利显示民众渴望稳定,希望新宪法能够给吉带来政治清明。尽管在公投前两周吉南部刚刚发生骚乱,且不少专家警告公投可能引发更大动荡。但公投期间并没有发生明显暴力事件,国际观察员也没有对公投提出舞弊异议。在经历了连续数月的社会动荡,“革命激情”已过,南部的种族冲突又将矛盾提前暴露出来,不满情绪有所释放。多数民众希望社会稳定下来,毕竟“革命”并不能解决生计问题。正如独联体跨国议会大会秘书长克罗多夫所说,吉人民选择了稳定和安全。
如果说阿卡耶夫、巴基耶夫时期都存在着民众深恶痛绝的政治腐败、任人唯亲和家族统治,那么新宪法无疑希望通过加强议会的作用,削减总统权力,以避免其大权独揽。新宪法规定,吉政体将实行“议会―总统制,总统任期5年,不能连任;总统权力将受到削弱,议会选举总理并从事国家主要事务管理。政府的部分重要部长职位只能由议会中的反对党担任,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人们希望新宪法能够对传统的“家族统治”、“任人唯亲”等现象说不。
新宪法并不“新”,还可能做出补充或调整。说其为新宪法是因为是最近的一部宪法,但“议会―总统制”在吉并不是新鲜事物。早在2003年修宪中,总统的部分权力就曾转交给议会和政府,政府组成、总理和所有内阁成员的任免均需经过议会同意,地方行政长官的任免由政府提名,总统任命。“郁金香革命”后,是实行议会制还是总统制一度成为斗争的焦点。2006年11月,议会反对派组建的宪法大会宣布通过“新”宪法,总统成为象征性国家元首,遭到时任总统的巴基耶夫的拒绝。经过激烈斗争和数次修宪,2006年12月,又通过了“新”宪法,总统权力有所加强,在2010年前的过渡期内,总统有权在征得议会同意后任命总理并根据总理建议任命内阁成员。2007年9月,巴基耶夫稳固政权后宣布废止2006年底通过的两部宪法,并于当年10月举行的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该宪法规定,议会由90名议员组成,按政党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建政府。巴基耶夫领导的“光明道路”党取得议会71席的绝对优势。总统控制了议会,权力被无限扩大,也为危机埋下祸根。
吉近年来对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不断“推陈出新”,显示政治斗争的激烈,也让社会无所适从。今天的新宪法也是在仓促间从上百个草案中折中选择出来的,各种利益角逐仍在进行,不排除待局势稳定后还要进行补充,甚至修宪。
新宪法不是“万金油”,并不能解决吉固有的南北矛盾、民族矛盾和发展问题。而“议会制”是否适应吉的国情也值得怀疑,毕竟中亚及独联体各国均实行总统制,且多保持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反倒是“议会制”、“总统制”间不断转向的吉尔吉斯斯坦不断动荡,民不聊生。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表示:“我无法想象,如何能在吉尔吉斯斯坦采取议会制模式。”
(作者: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上海合作组织研究部副主任 李自国)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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