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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一男子怒杀情妇 尸体运回家中分尸灭迹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9日18:40
  中新网嘉兴6月29日电 (记者 汪恩民 通讯员 佳剑)因情妇逼他还钱,他恼羞成怒之下竟然杀死情妇,还把尸体运到家里分尸,顺便把被害人的财物据为己有。6月29日,由浙江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桐乡人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一案在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张某平时从事废品收购的生意多年,虽没什么大钱,但也小有积蓄,一个人在嘉兴市区租房居住。晚上无事寂寞难耐的张某常去歌厅休闲,一来二去结识了四川来嘉兴的女子李某。两人互相投缘,发展成情人关系并姘居。然而空虚的张某迷上了赌博,一次次的输钱,让其迫切想要翻本,就向李某借了2万余元。2009年7月以来,李某多次向张某催讨2万余元欠款未果。

  2009年12月25日下午,张某在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其租房内与前来追讨借款的李某发生争执。李某威胁称如果再不还钱就找人到张某的家中去闹。因无力偿还借款,又怕李某赶至其家中闹事,张某遂采用绳索勒颈等方式将李某杀害。事毕,为掩饰其杀人的犯罪事实,当晚张某用其收废品的电瓶三轮车将李某的尸体及其随身物品运至桐乡其家中柴房,对其妻子称路上撞死了人,并叫其妻不要下楼。在柴房,其用菜刀分尸,并将李某的头颅、尸块分装于四个蛇皮袋内运至河边,抛入河中。后又恐李某头颅被人发现,又将其头颅拿回焚烧。

  张某将李某杀害后,在分尸及焚烧其随身物品过程中,发现其手腕上戴有黄金手链一条,及皮包内放有人民币300余元,遂生贪念将上述物品窃取。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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