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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男孩翻墙时墙倒塌身亡 屋主免责同伴成被告

来源:亚心网
2010年07月01日08:19

  亚心网讯(记者 董美玉 通讯员 陈宏坚)五名孩子嬉戏玩耍,在翻越一座无人居住的宅院时,墙突然倒塌,一名九岁男孩不幸被砸身亡。房主及其他四名孩子均被告上法庭。近日,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做出了终审判决。

  这起意外发生在去年8月,一天,农八师某团九岁的小虎到同学家和其他四名同学一起做功课。当得知同学晓畅还没吃饭,热心的小虎提议大家一起去给晓畅买火腿肠。买完返回时,五个孩子调皮地翻入隔壁一家无人居住的院落,玩耍片刻后,又翻了出来。

  这时,小虎发现火腿肠丢在院里了。晓翔提议,再翻回去把火腿肠找回来。于是,除小煜外,四个小伙伴又回身翻进院子。找到火腿肠后,小虎眼看伙伴已翻出院墙,也踩着墙边土垒的门跺翻身上院墙,这时年久失修的门墩突然倒塌,小虎被砸在倒塌的土堆下,再也没醒过来。

  儿子去同学家做作业,却遭遇横祸不幸身亡,小虎父母悲痛欲绝。

  小虎的父母认为,倒塌院墙年久失修,已不安全,房主贾某对孩子的死亡应负主要责任。为讨说法,小虎的父母将小虎的四个小伙伴晓畅、晓翔、晓悦、小煜以及倒塌院墙的房主贾某夫妇一起告上法庭。

  “房子虽然很久无人居住,但院门已上锁,是不能随意进入的,小虎是在和其他孩子非法翻越我家院墙时发生墙塌人亡的事故。”房主贾某称自己没索赔反而被告,很窝火。

  晓畅等四个孩子的父母也认为,自己的孩子不应担责。

  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审案认为,小虎被砸是五个孩子实施危险行为所致,其监护人对孩子疏于管理教育,均应承担一定责任,判处晓畅、晓翔、晓悦、小煜的监护人各承担15%的赔偿责任,各计2.5万余元。贾某家院门跺年久失修,客观上存有安全隐患,贾某夫妇对此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计3.3万余元,

  “我们没过错。”贾某夫妇及晓翔、晓悦的父母均对一审判决不服,向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已将房屋上锁,五个孩子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擅自翻墙进入他家,行为违法,因此贾某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而五个孩子在晓悦家翻越院墙时,晓悦的监护人对孩子几次翻越均未制止,存在更多过错。同时,第二次翻越院墙是晓翔提议,所以,其监护人也应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

  判决小煜和晓畅的监护人分别赔偿小虎父母经济损失的15%,各计2.5万余元;晓悦和晓翔的监护人分别赔偿经济损失的20%,各计3.3万余元;贾某夫妇不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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