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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公司女秘书涉嫌侵占920万元受审 总裁将指证

来源:北京晚报
2010年07月01日16:30

  本报讯(记者孙莹)德国美沙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的中国私人女秘书涂露江被控在公司投资北京四合院房产过程中,伪造协议将公司交纳的920万元钱款据为己有。今天上午,涂露江在西城法院出庭受审。

  走进法庭时,身材娇小的涂露江向旁听席上的亲属微微一笑,走上被告席。34岁的涂露江被捕前是德国美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职员,已经给公司执行总裁霍利嘉做了8年私人秘书。

  根据西城检察院的指控,涂露江于2005年12月至2007年12月在德国美沙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担任公司执行总裁霍利嘉的私人秘书期间,接受霍利嘉的委托,为其在北京购置四合院房产。

  涂露江通过京华房产有限公司,在购买东城区东四四条62号院、西城区簸箩仓胡同11号以及西城区西海西沿8号院的过程中,伪造与北京世纪鸿远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签订的《住户腾退、安置和补偿代理服务协议》,将本公司为此交纳的所谓住户腾退、安置补偿费用920万元据为己有。2009年6月,涂露江被抓获。

  检方认为,涂露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已构成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指控,涂露江一字一句地反驳说:“我没有伪造合同,没有把合同涉及的920万元据为己有,这笔钱也不是美沙集团购买四合院的房款,而是德国REC公司的钱。我没有触犯刑法。”

  涂露江说,买三套四合院是霍利嘉让她处理的,跟她说是德国REC公司买的,钱也是那家公司付的。“霍利嘉让你买房产给你委托了吗?”公诉人问。“给了,大概就是我代表德国那家公司和霍利嘉与京华房产公司商谈买房事宜。”涂露江说,所有的院子都是霍利嘉亲自去看的,看中了三套四合院决定购买。其中东四四条和西城簸箩仓的相关合同是她代表霍利嘉签的,西海西沿的房子是霍利嘉自己签的。

  涂露江说,德国汇过来920万元后,她只是帮霍利嘉保管。但此后,920万元都被霍利嘉拿走了。她的丈夫和霍利嘉交往很深,两人在运作这些钱。最终,她的丈夫已经将钱款都转给了霍利嘉。“你把钱交给霍利嘉时有交接材料吗?”公诉人问。涂露江说:“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书面的东西,给钱也没有证据,如果有我今天就不会坐在这儿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据了解,执行总裁还将亲自出庭指证自己曾经的女秘书。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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