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沧州市中院审判庭,任秋华和同事调解成功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这是任秋华和同事逐一比照调解书终稿。
新华社记者霍小龙摄
本报记者马竞曹天健本报通讯员吴艳霞
6月18日早晨,河北省沧县农民周文赶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的二审开庭。刚到审判庭门口,他就发现主审法官任秋华已经一身便装等在那里,法袍搭在审判席的椅背上。见到周文,任秋华像个邻家大姐一样跟他聊起天来。到开庭时,周文原本激烈的情绪已经平复了下来。
任秋华是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熟悉她的人都知道,每次开庭前早来半小时跟当事人交流,是任秋华办案的惯例。
任秋华说,“每个善良人都愿意看到喜剧的结局,我愿意做生活喜剧的导演者和参与者。”15年来,人们常常看到,任秋华把剑拔弩张的人们迎进来,将平心静气的人们送出去。
法庭之外做家访
任秋华与案件当事人的庭前“交流”,曾让她的同事常秀良法官一度感到困惑。
常秀良跟任秋华在同一个合议庭,他曾经认为,法官就应该坐在高高的审判席上客观问案,而庭前介入、带印象审案难免会让法官产生偏颇。吴桥县78岁老汉王喜告状的事让常秀良盘踞心中的困惑彻底消释。
2008年11月,吴桥县78岁的老汉王喜以邻居偷割他的庄稼为由到法庭起诉,要求法院为他判赔损失。法官问他起诉有什么证据,王老汉称,邻居偷割自己的庄稼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他来法院告状,自己本身就是“活证据”。
对此常秀良很气愤,他认为,这种事儿压根儿就不该法院管。
任秋华不慌不忙把庭审程序走完,好言好语劝走老汉,临走还亲亲热热掏出零钱让他坐车。可老汉铁着脸头一拧:“我是来说理的,不是来要钱的!”
任秋华当天就去找老汉所在的村支部书记,村支书早就怵了,说这人特难缠,管不了。任秋华又向镇里求助,镇干部也苦笑:“这老汉,老上访户,一来镇里就躺在地上不走,不过,我们会配合你的工作。”
接着,任秋华做起家访来。她不断找老汉聊天,知道老汉无儿无女,生活靠弟弟家帮助,就跑去找老汉的弟弟,了解到因为一些老问题没得到解决,老汉才找茬上访告状,让村里镇里头疼。
把事情根源弄清了,任秋华返回镇里,几番协调,最后,镇上同意,帮王喜老人解决一些生活问题。老汉弟弟全家也在她的动员下帮着做起王老汉的说服工作来。
一个月后,王喜老人主动来找任秋华,“任法官,我撤诉,还要给你写份保证书,以后再也不告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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