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驻澳大利亚记者 陈枫) 澳大利亚联邦政府7月2日上午宣布,经过三天艰难谈判,政府已经就向矿企征税方案与澳大利亚矿业企业达成一致。
与前任陆克文政府拟议中的“资源超额利润税”相比,现达成一致的征税方案有三大重要变化:一、税率由此前的40%降低至30%;二、起征点由此前的利润超过政府长期债券利率(约为5%-6%之间)的部分提高至在政府长期债券利率的基础上再增加7%,超过此部分的利润才征税;三、征税范围从此前的2500家企业缩小到仅限320家铁矿石和煤矿企业,并且更名为“矿产资源租用税”
在当天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澳大利亚新总理吉拉德(女)还宣布政府将成立一个专门小组就征税细则与矿企进一步磋商。
据悉,新方案还需提交国会审议批准,并且不会早于2012年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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