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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白山开发区规划办副主任李树江贪污1.77万元

来源:新文化网-新文化报
2010年07月03日01:54
  原白山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副主任李树江贪污1.77万元

  本报讯 (记者 史周) 2007年,白山市经济开发区规划办副主任李树江贪污了1.77万元土地补偿款,经审被免予刑事处罚。

  李树江今年41岁,2007年6月,他负责白山市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当月初,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八道江区(现浑江区)鲜明村自留地土地补偿工作时,安排同事填写本不存在的土地补偿表,将不属于鲜明村的自留地土地补偿费17718.75元,以李艳的名义划给了鲜明村,尔后他让村会计将1.77万元转交给他。

  1.77万元到手后,李树江首先拿出其中1万元买了基金,4000元给侄子交大学学费,3000元钱借给了朋友。案发后,李树江将全部赃款退回。

  2007年10月,李树江因涉嫌犯贪污罪被逮捕,3天后被取保候审。尽管案情并不复杂,但诉讼过程却一波三折。八道江区(现浑江区)人民检察院在诉讼过程中两次撤诉,第三次起诉时才得以正常审理。

  八道江区(现浑江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次审理此案后,认定李树江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其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法院重审认为,案发后李树江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积极退还赃款,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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