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华的丈夫拿着二审判决书感慨万千。 |
90万存款“不翼而飞”
现在网消息 一想起自己辛辛苦苦挣的90万元存入银行两年后竟然“不翼而飞”,阳新储户朱丽华就欲哭无泪。按照2010年5月13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二审判决,农行阳新支行须向朱丽华支付80%的本金即72万,朱丽华本人负20%责任。昨日,朱丽华拿到了72万元。
2005年朱丽华存入90万元,如今本金亏了18万,朱丽华一家还支付了近20万打官司的费用。
90万存款不见了
2005年8月20日,朱丽华在农行阳新县支行白沙分理处存了90万元一年定期,并可自动转存。2007年6月10日,朱丽华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取消,90万没有了。
原来朱丽华曾把存单借给阳新农行白沙分理处主任明平忠,明平忠给朱丽华打了收条。2006年明平忠凭此存单,在朱丽华未到场的情况下为其办理了80万元银行质押贷款。
2006年8月20日,朱丽华的存款一年到期后,阳新农行向朱丽华出具了一张新存单。但朱丽华表示从未见到新存单。
2006年9月8日,明平忠持朱丽华的新存单、身份证以及密码指使银行柜员陈洪胜提前支取了本金90万元以及利息,用于偿还先前以朱丽华名义贷款的80万本金以及利息,剩余的钱被明平忠拿走,阳新农行销账。
2007年6月10日,明平忠意外身亡,朱丽华发现自己的存款不见了。
二审判决责任二八开
朱丽华拿着明平忠打的借条,向阳新农行讨要未果,将其诉至阳新县人民法院。法院认为明平忠取款手续符合银行操作规程,银行不存在违规,作出对朱丽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
朱丽华提起上诉。2010年5月13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撤销阳新县人民法院原先判决,农行阳新支行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朱丽华支付72万的本金以及利息。
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朱丽华将90万存入阳新农行,阳新农行向其出具了定期存单,双方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阳新农行在朱丽华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贷款,存在过错,为朱丽华90万损失埋下了隐患。
此外,2006年9月明平忠实施支取行为时,阳新农行未审查相关材料,操作上存在瑕疵,最终导致90万损失。同时认为朱丽华借出存单的风险未及时控制,对损失的发生自身存在过错。因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阳新农行对90万损失负有80%责任,朱丽华负有20%责任。
(长江商报 柯美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