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网7月2日《南阳原市长助理获无期 曾和情人开“乌纱专卖店”》的文章报道,6月30日,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阳市原市长助理刘建国贪污、受贿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刘建国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建国不服判决,准备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又是一个贪官贪污、受贿而落马、受审、判刑的新闻,近些年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大批腐败分子倒了台,原本见怪不怪、不足为奇。然而仔细品味,有几个细节还是值得注意、发人深省:
一是贪污数额巨大。法院最终认定,刘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大肆侵吞中原厂旧址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林产权;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以报销出差费的名义骗取国有资产,价值共计人民币5072.09455万元。
二是卖官何其疯狂。当权者牟利,关键在于活用“权力”,尤其是纵观县委书记的“犯事”,无不与卖官有牵连。刘建国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南阳市南召县委书记。2005年11月,享受副厅级待遇,后任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据了解,他的落马缘于南召几个部门一把手的出事。2008年初,南召县原公安局长、公路局长、财政局长、土地局长等,先后被捕并获刑,“结果把刘建国也牵连进来了”。经检察机关认定,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利用担任南召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72起,合计人民币202.5万元,美金1.5万元。其中,除一起为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而收受的贿赂外,其余71起,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72起违法乱纪,竟有71起与买官卖官有关,不得不引起各方面的深思。
三是情妇共同主政。95%的贪官都有一个或多个情人,像刘建国这样级别的官员有一个相好,再正常不过,不应该是新闻。不可思议的是,他的情人严重“干政”,从后台走向前台,成了“编外组织部长”,提拔谁“她”说了算。知情人认为,刘建国的这情人太夸张,做事太张扬,刘建国的翻船,与她有很大关系。
经法庭查证,2000年至2006年间,刘建国利用担任南召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2起,其中24起为刘建国伙同他的情妇丁小平收受。一个没有“名分”的女人,居然如此牛!据知情人透露,这个女人很有气质,经营过服装生意,现年30多岁。2000年左右,丁小平和刘建国相识并发生了关系。当时,丁小平是有夫之妇。丁小平的丈夫高某后来遭遇车祸死亡,她没有再婚,更加公开了自己和时任县委书记刘建国的关系。两年后,她给刘建国生下了一个私生子,如今大约6岁。刘建国只有一个女儿,丁小平给他生的这个儿子,让他十分喜欢,丁小平也因此成为刘建国的“红人”,她的话在刘建国那里“很有分量”。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些寻租权力的官员投刘建国所好,将成捆成捆的人民币,“砸”向了丁小平。看看那些人是如何讨好丁小平的。据丁小平供述:
2005年12月份,在南阳市绿洲大酒店吃饭时,余某请刘建国关照自己的职务,临走时余给了两条烟和10万元现金,刘建国让她先拿着。后来,余某被调整为某乡乡长。
2006年10月,刘某通过其哥哥丁某,给她送来6万元钱。她告诉刘建国后,刘某很快由某镇镇长被提拔为某镇党委书记。
2006年12月,中学老师王某约她吃饭,王某让她帮助一下杨某,想办法让杨某担任县某办公室主任,并给了5万元钱。她告诉刘建国后,杨某由南召县城郊的镇长,被提拔为南召县某办公室主任。
一时间,丁小平成了一些人升官的“敲门砖”,多人通过她得到了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职务。丁小平也因此被当地讽刺为南召县的“第一组织部长”、“编外组织部长”、“地下县委书记”等。
四是私生子资产丰厚。贪官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有的是用来潇洒,用的是为了养老,有的是用来资助亲属和亲戚。据刘建国供述:“想着给我和丁小平私生的儿子,留下丰厚的资产。”把5000多万留给私生子作“礼物”,可见刘建国对他“儿子”的爱是何等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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