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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被老板包养 打工仔借机敲诈被判两年徒刑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07日11:02
  人民网济南电 一打工仔发现女友被一企业老板包养后,趁机实施敲诈索要钱财,在第二次拿钱时,即被警方抓获。该男子近日被兖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两年前,二十三岁的安徽籍男子王凡在江苏镇江打工时认识了年龄相仿的打工妹伊琳,两人很快即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在王凡的老家按照风俗举办了订婚仪式,王凡家送聘礼、办酒席花了几万元。苦于在外打工的薪水微薄,伊琳到歌厅干起了陪唱小姐,王凡亦未极力反对。2009年年底,王凡无意中王凡发现她手机上不断发来男女间的暧昧短信,王凡一再逼问,伊琳知道终究“纸里包不住火”才道出实情。原来,伊琳在陪唱时认识了出差的兖州某企业老板张某,被对方的出手阔绰和甜言蜜语所打动,被包养做起了“二奶”。王凡听后非常生气,要求退婚并赔偿自己六万元算作订婚损失,伊琳提出自己根本没有钱。王凡想到可以利用“桃色事件”向张某索要钱财,苦于无力退钱的伊琳答应帮忙。王凡随即不断通过伊琳的手机向张某发出要挟短信,声称让张某汇款六万元,否则告知其单位和家庭“包二奶”一事让其身败名裂。不堪其扰的张某只好汇款五千元,王凡并不甘心继续索要,张某答应再给六万元但要王凡来兖州拿钱写收据“做个了断”。在双方约好的交钱地点,王凡被接到报案的警方候个正着。2010年5月,王凡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指控至兖州法院刑事审判庭。

  兖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凡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以被害人张某“包二奶”暴露后损害名利为要挟,敲诈勒索其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王凡敲诈的大部分钱财未遂、归案后认罪服法,被从轻判处为有期徒刑两年。宣判后,王凡表示不上诉。(以上人物均系化名)(辛艳红 杨超)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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