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7月7日电 (记者 李刚)历时半年、数易其稿的广东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今天上午正式公开亮相,明确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权,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享有财产权”原则,严禁行政权力任意干涉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任意摊派、乱检查、乱收费行为;同时广东省再次以明确条文的形式鼓励民企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降低垄断行业准入门槛破除“玻璃门”、“弹簧门”。
截至去年底,广东省民营企业达到416.4万家,比2002年实现翻番;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16708亿元,比2002年增长1.4倍,占GDP比重上升到42.8%,涌现出美的及华为两家年销售收入超千亿、9家超百亿和218家超10亿的民营经济发展“领头羊”;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61个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和296个专业镇的到长足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但不可否认,广东民营企业目前产业层次偏低,产业生态还不合理,发展方式较为粗放,高端要素比较缺乏,发展不均衡现象突出。另外法制环境不完善,保障措施不到位,也制约了广东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表现为一些部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一些国家已经明文规定放宽的基础性投资领域,准入门槛仍然偏高,“玻璃门”、“弹簧门”现象突出,民营企业难以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享受同等的市场准入待遇。
对此广东省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的意见》明文规定,要把民营经济摆在与公有制经济、外资经济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地位,对民营经济发展给予宽容、鼓励;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合法地位,进一步完善我省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法规和政策体系,明晰投资者与经营者对资产和收益的权利归属关系。严禁行政权力任意干涉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任意摊派、乱检查、乱收费行为。充分发挥各级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作用,畅通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加强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探索建立民商事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公平处理各种争议。
与此同时,广东省将进一步降低民营经济在垄断行业(金融、通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社会事业(医疗、教育、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准入门槛,通过制度设计完善民间投资准入制度,破除投资领域的“玻璃门”、“弹簧门”现象。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改制重组,鼓励民营企业嫁接外资。同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加大直接融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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