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最高法院6日裁定,人工体外授精胚胎经过筛选后植入女性子宫的行为合法。
德国柏林一名47岁妇科医生2005年和2006年先后为3对夫妇实施人工授精,获得多个受精胚胎。
他当时认定,3对夫妇中皆有一人可能存在先天基因缺陷,或许会导致“流产、新生儿死亡或新生儿患严重疾病”的情况。因此,他对这些胚胎展开筛选,仅把“健康”胚胎植入女性子宫,而让其他胚胎自生自灭。
这名医生2006年就这一医学程序向柏林一家法院“自我起诉”,获得无罪判决。但当地检察机构认定他违反胚胎保护法,提起上诉。 “遭起诉的妇科医生没有违反胚胎保护法,无罪释放,”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说。
法庭没有公开这名医生的姓名。
法官克莱门斯·巴斯多夫告诉德国当地媒体,如果“接受人工授精者的孩子有出现先天基因缺陷的风险”,筛选人工体外授精胚胎的行为应为合法。
(责任编辑:肖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