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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国家文物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合理适度的开发利用时,要加强监管,防止过度的商业开发和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肆意歪曲和滥用。对于有争议的、未经认定的,不宜命名或宣传。为保证命名的严肃性,各地不宜对文艺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进行命名故里等活动。(中新网7月13日)
以经济发展的名义争抢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已经成为一大社会现象,甚至一些本当谨言慎行、秉持独立精神的学者,也不惜为地方利益掺和帮衬,看似学术争论气氛浓厚,实则是一场弥漫着铜臭气息的赤膊较量。地方的发展热情可嘉,却不可以随意左右历史,或各取所需地颠覆文化乃至生硬地捏造。
发展难免浮躁,但公权不避讳,尤其在争夺中扮演冲锋陷阵的马前卒角色令人警惕: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积极运作,另一方面主管部门积极充当判官角色。就当前的社会发展来看,炒作是经济的表征之一,理当得到社会公共道德的约束,或者是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淘汰。公权的积极介入,使那些原本恶俗的炒作行为,顺理成章地烙上“官方”色彩。而一些判官角色的不合理存在,导致地方的炒作行为,转变为对上层审批资源的争夺。
7月11日的《瞭望周刊》曾载文:就近年来各地政府举办的节庆活动,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官办节庆”模式没必要全盘否定,但应尊重市场规律,引入市场化机制,尽量由企业或者行业协会承办,这是解决各地举办节庆过多过滥问题的有效途径。权力从赤膊较量转为退居二线,由主导转向服务,这不仅是公权发展的应有之义,还可以避免因为利益纠葛过于复杂与诱惑,导致公权作为在不知不觉中偏离了职责方向。
与“官办节庆”异曲同工,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的争夺实际是“官办节庆”现象的变种。不同的是,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首先是历史文化,其次才是商业开发。历史文化本身就值得研究探讨,公权过度介入,只会人为扭曲文化的发展路径,赔上的自然是公信力。
故里炒作,公权可以围观但不宜充当判官。围观并不是不闻不问,而是做好相关服务性工作。天津历史学会理事裴钰的建议就颇值得借鉴,“对基于经济需求之上的重大学术分歧,应该依照国际通行做法,设立学术研究基金,将公共资金投给相关的学术基金,由有公信力的学术机构来组织相关的研讨过程,才能确保学术程序的规范(《中国经济周刊》7月6日)”。学术本就是科学的精神内核之一,尊重学术,实际就是贯彻科学发展观。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