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3日讯记者陈丽平今天在京公布的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设大力推进,14个省份出台了专项政策,绝大多数市、县政府出台了具体的五保供养办法,从中央到县(市),上下协调配套的五保供养法规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公报显示,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553.4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其中集中供养对象171.8万人,集中供养家庭数166.6万户,集中供养率31%,同比增长3%。全国农村五保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年人均2587.49元,分散供养年人均1842.71元;全年累计支出五保供养资金91亿元,同比增长18.6%。此外,2009年“两节”期间,向每位五保对象发放了1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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