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事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运输的秉业(香港)国际海运有限公司和韩国“KSS LINE”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受到交通运输部警告。
经调查核实,秉业(香港)国际海运有限公司6月10日经中国太仓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转报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运输业务(单航次)申报材料时,其申请船舶“XIE CHANG 7”轮的光船租赁证明书英文对照为自制的虚假材料;韩国“KSS LINE”有限公司7月1日经南通中外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转报台湾海峡两岸间船舶运输业务(单航次)申报材料时,其申请船舶“ARGO CHEMIST”轮的租船合同,为对原合同有修改且未经合同当事人确认的虚假材料。两家公司均已承认错误并作出书面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两岸间海运市场管理,完善网上行政认可系统运作,交通运输部遂向上述两家公司发出警告通知。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