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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检察院依法存疑不起诉 一起冤案避免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4日19:09
  今年年初,深圳市检察院的赖海金检察官收到一封从广西寄来的道歉信,寄信人唐兆逊在信中写道:赖检察官,是我误会了你,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后悔……请求你能够原谅我。看到道歉信,赖海金欣慰的笑了。就在两年前,同样是唐兆逊给他发来一条短信,语气中却充满了悲愤和威胁,指责他办案不公,称“感谢你判的杀人无罪……我会记得你。”从出言恐吓到满怀歉意,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这还要从一起抢劫杀人案说起。

  清晨血案 “凶手”被抓后一小时“认罪”

  2007年1月8日早上,深圳市宝安区合水口村发生一起杀人抢劫案,在附近某工厂上班的唐方逊在经过一条小巷时,遭遇三名歹徒持刀抢劫,唐方逊脖子动脉被割断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当月14日,侦查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抓获了外号“猪肉荣”的李在荣,从他身上搜出了被害人的手机,据“猪肉荣”交代,手机是从在深圳打工的广西人农绍敬手里买过来的,侦查机关随即于当天将犯罪嫌疑人农绍敬抓获。

  4月12日,农绍敬涉嫌抢劫一案被移送至深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认定,农绍敬伙同韦乃涛、“进结佬”持刀抢劫被害人唐方逊并致其死亡。

  侦查机关认定的案发过程是这样的:1月8日早上7时许,农绍敬伙同韦乃涛、“进结佬”(在逃),经预谋后在宝安区合水口村某厂附近计划实施抢劫。当唐方逊经过时,三人冲上前去,由韦乃涛从后方勒住他的脖子,农绍敬上前抢夺其手上的天时达E218手机,“进结佬”也上前抓住唐的手。因唐极力反抗,“进结佬”便从上衣袋中掏出尖刀刺向他右颈处,韦乃涛随后用力将他拉倒在地,三人抢得手机后逃离现场。当天下午13时左右,农绍敬与其二叔农书康到宝安区马田市场销售抢劫所得手机,因价格未谈拢没有卖出。16时左右,农绍敬独自一人再次来到马田市场,将手机以350元的价格卖给“猪肉荣”。

  根据卷宗材料反映,农绍敬在被抓后一小时内即详细供述了自己伙同他人抢劫、销赃手机的经过,并在被抓获当天对犯罪现场进行了指认,由侦查机关对其指认现场的过程制作了光盘。

  发现疑点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由深圳市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赖海金承办。赖海金在审查完所有证据后,感到案情有些蹊跷。

  “当时主要疑点有三个方面,”赖海金介绍说。一是农绍敬认罪太快,侦查机关移送的三份有罪供述和指认现场过程的光盘,均为农绍敬在1月14日被抓当天所做;二是农绍敬在随后的提审中翻供称自己并未参与抢劫,只是去马田市场卖手机,而手机是其二叔农书康拿给他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据和农绍敬共同居住的其表妹农瑛称,当天上午9点多钟她去上班时,发现农绍敬尚在家中。“农绍敬的居住地和案发地相距甚远,若农瑛所说属实,那么案发时农绍敬应该不在现场。”赖海金指出。

  在对现有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后,赖海金向侦查机关发出了补充侦查决定书,列明了需要补充侦查的事项,但两次退查后,侦查机关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据,他们认为凭现有证据,完全可以将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庭,而嫌疑人翻供也属正常现象。

  孰是孰非,何去何从。赖海金感到了为难。“说实话,当时还是有一定压力的,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认为凶手就是农绍敬,而侦查机关也对补充侦查工作比较消极”。赖海金谈到当时的情况时坦诚,“我不断提醒自己,一定要坚持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在经过综合分析后他在审查意见中写道,农绍敬案在犯罪时间、手段、及手机来源方面仍属“不清楚”,鉴于案件证据不足,拟对其作存疑不起诉处理。该案经处务会议和检委会讨论后,最终对农绍敬作存疑不起诉处理。2007年9月14日,农绍敬获释。

  收到威胁短信 检察官耐心说理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被害人家属情绪相当激愤,他们认为“凶手”已经招供,并且有证人指认其销赃,检察机关放走凶手,明显是执法不公。他们不断给作为案件承办人的赖海金打来电话表达愤怒和不满,被害人的哥哥唐兆逊更是在2008年初发来短信:“赖海金,今天是我弟被害一周年,感谢你判的杀人无罪,不过不要紧,不久会有一天对我是公平的,我会记得你。”这条“含义深远”的短信充满了怨气,显示了被害人家属对检察院的决定不理解更不满意,也表明了作为案件承办人的赖海金被他们所误解,人身安全受到一定威胁。

  在收到短信后,赖海金并未感到恐慌,也没有进行回击,他知道那样只能激化矛盾。“我能理解被害人家属的心情,也相信我的做法是正确的,等事实搞清楚了,被害人家属一定会理解检察院的工作。”赖海金这样告诉记者。多年的检察工作经历和对案件的准确把握让他有足够的底气和信心。

  在向院领导汇报后,赖海金主动做起了被害人家属的思想工作。他心平气和向他们解释了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根据,告诉他们现在不起诉是因为证据还不足以达到提起公诉的条件,将来可能有两种结果:一是重新发现新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有罪,就会对其重新逮捕起诉;二是如果抓到真正的凶手,那么就会证明农绍敬是无罪的。不论以后出现哪种结果,检察院都是根据现有证据作出的决定,是依法办案。在他的耐心说理和诚意劝慰之下,被害人家属暂时打消了闹事的念头,但对案件结果依然心存疑虑。

  其实被害人家属并不知道,检察院对此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并未就此撇手不管,而是针对案件侦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向侦查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敦促其进行整改并加大此案侦办力度。由于《检察建议书》内容具体、实在,切中要害,得到了相关市领导的肯定和批示。侦查机关也对此高度重视,专门邀请检察院办案人员进行座谈,表示接受建议内容,积极进行整改。与此同时他们也加大了对此案的侦查力度,一张大网向本以为已侥幸逃脱的真凶头上撒去。

  真凶伏法 被害人家属寄来道歉信

  2009年3月20日,侦查机关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本案真正的犯罪实施人之一韦乃涛被抓获。经过审查,韦乃涛对自己伙同他人对唐方逊进行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案发当日,他同“进结佬”和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阿正(均在逃)在深圳市宝安区合水村鸿图厂附近伺机抢劫,当发现被害人唐方逊持手机从附近一小巷中走出时,三人即上前使用暴力手段抢夺其手机,由于唐激烈反抗,“进结佬”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其脖子刺伤,三人得手逃离现场,韦乃涛抢劫后将手机卖给了农书康。根据韦乃涛辨认,他根本就不认识农绍敬,农绍敬并未参与抢劫。2009年11月,韦乃涛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在看到判决书时,他才知道农书康又将手机给了农绍敬。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最感到轻松的是赖海金。据他介绍,当韦乃涛认罪后,他在感到欣慰的同时其实也出了一身“冷汗”。“幸亏当初在案件证据不足情况下,自己没有仅仅依据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认罪"材料和其销售被害人手机而"带病"起诉。”赖海金“庆幸”地告诉记者。

  今年年初,唐兆逊从老家广西天等县给赖海金写来我们开头提到的那封道歉信,信中除了向检察院表示歉意和感谢,还特别请求得到赖海金检察官的原谅。

  “当时就是正常办案,并没有去考虑太多,其实我们每一件案子都是这样去办的,”赖海金谈到本案时说。但面对疑犯的清白无罪,他们也有了更多启示和思考,“作为案件承办人,一定要全面、客观的审查案件,尤其是当案件证据存在矛盾或疑点时,一定要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避免冤案发生。”赖海金这样告诉记者。(除赖海金、韦乃涛、农绍敬外,文中出现均为化名)(吴冰、张安泰、韦磊、孟广军)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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