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堆房头,无奈之下写了一个大大的“损”字立在了垃圾堆上 本报记者 王强 摄 |
本报讯(记者 刘洋) 13日一早,一块写着“损”字的木牌立在长春市繁荣路与南湖中街交会处南侧,吸引了不少过路群众。
此处大片面积已经被开发公司用围栏围起,只有少部分的平房还未拆,仍有人居住。“损”字牌插在一堆高高的淤泥中,淤泥后是另外4堆建筑残渣,残渣身后,是一处残破的民宅。
记者走访了解到,立“损”字牌的就是离这些渣土堆最近的这户人家。“周围被拆成这样,本来我就够憋屈的了,现在还把我家后院当垃圾都堆了。这大夏天的,本来蚊虫就多,现在我家全是苍蝇,都是这些垃圾招来的。另外这些土堆在那,下雨天,我家门前的水根本流不出去,都灌屋里了,你说我生气不生气?”房主王女士说。
一周前王女士就发现后院有人倒残土,可拉土的车都是半夜来,她根本堵不着。“像环卫部门和环保部门,其实我开始也找了一些部门,可没有一个部门管这个事。所以没办法,我才立了这么一个‘损’字牌。”王女士说。
环卫部门称,类似情况的确不在他们清理范围内,但居民可以尝试与辖区街道联系,由街道协助联系清理车,进行有偿清理。
《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反本条规定,未办理清运处理登记手续进行清运的,责令改正,并按照每吨200元处以罚款;办理清运处理登记手续后,未按照要求进行清运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各城区都有专门的渣土倾倒地点。王女士遇到的问题,他们会加大该区域的夜间巡查,发现违规渣土车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