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每年引进1-2家综合型总部企业、3-5家职能型总部企业落户,争取尽快培养一批总部企业进入全国500强,用5年时间,初步将南宁建成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总部基地。这是记者从南宁市政府日前召开的“南宁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悉,南宁是北部湾经济区四个核心城市之一,同时是中国-东盟对接的桥头堡城市,随着北部湾经济区开发的深入及中国-东盟于今年初正式建成,其区位优势早已为商家关注。按相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数字,截止到去年底,南宁市入驻的具有总部特征的企业已达70多家,主要分布在制造、物流、商贸等等行业,发展总部经济已被提上了南宁市政府的日程表。
中共南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家斌说,为将南宁打造成区域性国际总部基地,南宁市委、市政府此次专门出台《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决定》和《关于支持和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文件,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从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南宁市总部经济的发展。其中,从2011年到2015年,每年安排不低于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扶持南宁市总部经济的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国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支持和鼓励总部企业持续加快发展,补助总部企业在本市购买、租赁总部自用办公用房,引进高层次人才等。
周家斌表示,目前南宁市总部经济的发展重点从类型来讲主要有三种,即:重点发展具有决策管理、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研发管理、采购管理等综合职能,竞争力强、影响力大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着力发展行业带动能力较强、影响力较大、发展相对成熟、企业规模较大的职能型总部企业;以及加快发展基础较好、竞争力较强、发展潜力大,具有部分总部职能的成长型总部企业。
对于在南宁新设立的总部企业,租赁的总部自用办公用房,按租金市场指导价的15%-25%给予一次性12个月的补助。如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租赁价格低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则按其实际租价的15%-25%给予一次性12个月的补助。综合型总部企业的租房补助每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职能型总部企业的租房补助每个企业不超过50万元。另外,新设立的总部企业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200-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综合型总部企业的补助每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职能型总部企业的补助每个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分3年支付,每年支付1/3。
在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方面,将总部企业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开发区、城市新区开发建设和中心城区中安排一定总部企业用地。总部企业用地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出让,并在出让公告中列明规划设计要点及竞买资格条件,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申请单独或联合建设总部楼宇。
此外,南宁市将对符合规定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支持,对总部企业副职以上(含副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享受全市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医疗服务、住房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同时为其聘用的外籍高层管理人员及其家属办理一至五年居留许可等事项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