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14日讯(记者徐洁)14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小学和托幼机构室内及校园内全面禁烟”以及“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等。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不少学校禁止“室内吸烟”,但尚未做到全面禁烟。因此,在室外“过烟瘾”的老师难免成为学生模仿的对象。
李亮(化名)是济南的一位小学老师,他认为,“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很有必要。李亮说,小时候他就是模仿身边的大人,学会了吸烟。
今年年初,烟台栖霞市出台校园禁烟令,老师不得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但可以在独立设置的吸烟室吸烟。然而,记者了解到,以省城济南为例,目前,绝大多数大中小学校都禁止老师在教室、办公室、图书馆等室内吸烟,但却没有设立独立吸烟室,因此,不少老师不得不利用下课时间,在教室外、校园内“过烟瘾”。
面对教育部“全面禁烟”的规定,一位中学老师表示:“我吸烟已经有10年了,立即戒烟也不可能,每天在学校工作8个小时以上,禁止吸烟对‘老烟民’来说也是颇为痛苦的事情。”因此,不少老师建议,与其要求老师全面禁烟,不如设立独立的吸烟室,倡导文明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