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受审时,其姐姐一家人坐在旁听席上 摄/记者付中 |
翻盖房子起纠纷砍伤姐姐和姐夫
被告人称当时媳妇挨骂才实施伤害 受害人一家上午到庭
本报讯 (记者付中)为翻盖房子起纠纷,董某竟将姐姐和姐夫砍伤。今天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检察院指控,2010年1月7日14时许,董某到通州区马驹桥镇某村其姐家中,因房产纠纷与姐姐发生口角,后持菜刀将姐姐头、面、颈部砍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董某又将阻拦其行为的姐夫右手腕砍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开庭前,董某的姐姐带着丈夫和儿子一起来到法庭。
“我弟弟从小就老实,连个蚂蚁都不敢踩啊!”她对着记者说,弟弟砍自己,不是他自己的意愿,是他妻子“幕后指使”。他的妻子不是原配,是第二任的。
“出事以后就和他离婚了。”董某的姐姐说道。其丈夫也用手指着妻子的伤口给记者看。至今,董某姐姐的左手都无法攥住。
开庭后,董某在姐姐一家三口面前低下了头。
但董某对法官辩解说,自己想翻盖房子,姐姐认为房产有她的份额不许他盖。虽然经过诉讼,法院终审判决房产确实有姐姐的份额,但董某还是不服气。
案发当天,董某拿着敌敌畏和刀来到姐姐家,拿刀是因为他从小怕狗,拿敌敌畏是他想在她家自杀。当时姐姐骂自己的媳妇,自己忍无可忍实施了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