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西新闻网》一篇题为《南宁查处一涉黄会所卖淫女“光荣榜”上争业绩》的文章介绍,南宁市公安局在禁赌禁娼专项行动中,在一个休闲会所的休息室内,竟查获了一张标识着卖淫女“业绩”的“光荣榜”。在那张“光荣榜”上,卖淫女以编号排排坐,有的编号后面的空白行上,盖满了密密麻麻的小红戳,方式跟学校里老师奖励学生的小红花类似。民警揭秘,这些小红戳被取了3个名字:“科”、“点”、“飞”。“科”是“call”的谐音,代表卖淫女被客人电话预约的次数;“点”代表当场被客人点的次数;“飞”则是代表“双飞”的次数。
据称,这个光荣榜上的小红戳均只代表给予卖淫女的精神嘉奖。
当今中国,“卖淫”已被法律所禁止,但这种被视为“肮脏”的职业,却呈现出极强的生命力,从“天上人间”这些高档的娱乐场所,到高档酒店、高档宾馆,再到路边理发店、浴室甚至公园,可谓比比皆是。负责查处“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其实一直是疲于应付,对治理“卖淫嫖娼”活动,基本上是无能为力,实际上也没有什么效果。也正因为这个行当处于一个“灰色地带”,就给了某些公安机关和公安人员带来了少有的权利寻租空间。因为没有警方在幕后支持,任何色情行业都将无法生存。因此,几乎所有的“打黑除恶”整治活动,都是从这些色情场所寻找突破口。
“卖淫”作为传统行当,虽然是人类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但却从未成为体面的职业,从业人员社会地位极为卑微,一般处于社会最底层,社会对“性工作者”一直都是持歧视态度,即使是嫖客,也都看不起她们。而这些“卖淫女”之所以坠落红尘,多数均因为家庭贫困,很多确实是因为生活所迫,但也有很多是为了贪图享乐、爱慕虚荣。虽然社会能慢慢容忍他们的选择,但这个职业却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得到社会的尊重,“出卖肉体”永远都是不光彩的、给家庭丢脸的行为。
可这个会所,却弄出了衡量“卖淫业绩”的“光荣榜”。据称,这个光荣榜上的小红戳均只代表给予卖淫女的精神嘉奖。也就是说,在该会所从事“卖淫”的这些人脑中,被嫖客“科”、“点”、“飞”得越多,受到的“精神嘉奖”也就越重,在这个圈子里也就显得越发光彩。
沦落为“性工作者”并不是最可怕的,因为她们还有“回头是岸”的机会,社会也不必过分去谴责她们,因为相比较靠陪导演睡觉而上戏的演员、相比较靠陪领导上床而得到提拔的女官员,“卖淫”其实不是最丑陋的。但乐于上这样的“光荣榜”,则显得她们的价值观已经严重扭曲了。 (来源:人民网强国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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