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利设施不仅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与命脉,也是山区农民的生活之源。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曾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物力,进行大规模水利建设,在提升防汛抗灾能力的同时,保障了粮食生产安全。而今,农村蓄水的小水库、堰塘、沟渠长年失修,出现的是堰不成堰、沟不成沟、渠不成渠的惨状。日前,笔者在乡镇调研,一位基层水务中心负责人讲,防汛抗灾在即,农村水利设施却不敢启用,防旱蓄水嘛,怕水库、堰塘垮塌了;防汛储水嘛,即或它不垮不塌,也无法分洪,呼吁对农村水利设施进行鉴定和维修。
为此,我们建议:一是要国家拨出专款对原农村水利设施进行检査鉴定和维修,报废的另作他用,能维修好的让其重振雄风,发挥作用。二是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水利基本建设管理新机制与新办法,强化农村水利技术服务体系 实现农村水利设施功能的长效和可持续性。三是依据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与严格规范原则,引导农民合理地投工投劳;村集体要将改善农村水利设施列入到村办公益事业中去,将一定的资金用于改善本地区的农村水利设施条件;要积极鼓励广大农民群众与民间资本投入到农村水利基本建设上来。四是国家与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支持与投入的力度,通过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改善以及防汛抗灾能力的提升,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来源:人民网-中国政协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恺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