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昨日,被拖欠工资1年多的农民工贺瑞昌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拿到了首笔欠款2万元。今年上半年,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29件,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4630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2703份。
6月4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到在本市务工的河南安阳籍农民工贺瑞昌的举报信,称分包商周立国拖欠他与另外20名农民工工资6万元。监察总队立即立案,调查其反映情况属实。原来,贺瑞昌所接工程由总包江苏省江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给江苏高骏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项目转包给周立国。2008年11月,贺瑞昌带领20余名农民工从周立国手里接下了钢筋绑扎的工作。经监察部门调查,总包与分包商已经将工资支付给周立国,而周立国以各种理由推脱支付工资。后来,周立国于2010年1月30日写下欠条,但还是以没钱为由仍不支付欠款。在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督促下,周立国作出承诺,先期支付2万元,余下的钱将分别于今年9月1日和12月31日支付。
有关部门提醒农民工,对于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拖欠或克扣工资的、不支付加班工资的、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农民工可以拨打12333或以信件的方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记者狄慧通讯员晁振源) (来源:渤海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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