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7月15日电(“新华视点”记者 周立权)贫困县的“天价”文化宫:民心工程还是形象工程?——对话山西省蒲县主要负责人、群众及相关专家
山西省蒲县是省级贫困县,在这个偏远山区县城内,历时两年建起一座总投资超亿元的文化中心。主体竣工的蒲子文化宫气派豪华,被指酷似“鸟巢”。
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和质疑,而蒲县主要负责人却一直保持沉默,唯一出面回应的蒲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安保说:“如果有问题,上级会来查。”这引起公众更为汹涌的质问。日前,“新华视点”记者独家对话了蒲县县委书记乔建军、县长闫建国和县委宣传部部长兼蒲子文化中心建设指挥工程部副总指挥陈金庄,并走访了当地部分群众,同时连线了众多专家。
是不是不切实际劳民伤财?
[背景]蒲子文化中心工程包括蒲子文化宫和宫前广场改造两部分,总投资1.18亿元。蒲子文化宫2008年8月开工建设,主体工程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9800平方米。宫内的演出剧场有1195个座位,有500多平方米会议厅。目前工程已接近尾声,预计今年9月底全部竣工。
记者:外界认为,蒲县作为贫困县,全县财政收入才3亿多元,而建这个文化宫竟花费1亿多元,县城只有3万多人口,是否是劳民伤财?
乔建军:说我们财政只有3亿多元是错误的,县里煤炭资源很丰富,2009年县里可支配财力已达5.9亿元,文化中心工程总投资虽然超过1亿元,但是分年分批投入,县里财政是完全可以承受的。这不是劳民伤财工程,而是全县百姓的需求,县里一直没有文化场所、没有剧场、没有活动中心,建文化宫在满足群众需要的同时,也是国家和省里的要求。因此说这项工程是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的一个爱民工程。理念超前,但投资没有超前。
陈金庄:文化部等有关部门要求我们要建文化馆、图书馆和电影院,省里也要求要有青少年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及老年大学,为了少占土地,节约资金,2007年县里决定建一个综合性的文化馆,集文艺演出、会议服务、文化展示、书画展览等于一体。由于统一筹划,一次性设计到位,而不是分别去建场馆,有效避免了重复建设。从这一点上说,劳民伤财的说法不能成立,县里是为了节省资金,在为民着想。
当地居民雷宏:我认为县里做得有点过,没必要花这么多钱建这个文化宫,老百姓到底能用多少?而且建成后的维护费用也很高,在县里还不是很富裕的情况下,这样做法我个人认为不妥。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傅大中:不管蒲县财政收入是多少,毕竟是贫困县,要支撑公职人员的工资和教育、文化、卫生及多项行政性支出,在这种情况下,投资1亿多元修建文化设施,应该说给有限的财政背上了“包袱”,不能不让人有劳民伤财之感。县里首先考虑的应是脱贫,将有限的钱合理切分到各项公共服务上,才更符合科学发展观,更像“当家过日子”。
是不是违背民意的形象工程?
[背景]蒲子文化宫外观造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由23棵大树围绕而成,树枝上点缀上鸟巢,顶部为“树叶”造型,非常壮观宏大,因而有人指出其像“鸟巢”。
记者:有人认为,蒲县斥巨资建“天价”文化宫,缘于官员头脑中的政绩观。因为地处吕梁山区的蒲县百姓最期待的并不是这样一个豪华的工程。这究竟是顺应民意,还是形象工程?
陈金庄:文化宫是很漂亮气派,代表着一个县城的形象,可以提升城市品位。文化宫前的广场每晚都聚集好多群众,有活动时不少于3000人,因此说这个工程百姓真的受益了,不但不是形象工程,而应是民心工程。群众需要这样的场所来提升生活质量。按照国家和省里各个部门的要求,文化宫全都达到标准,这个工程不是大,而是有些不够用。 乔建军:蒲子文化宫外观形象很好,我们引以为自豪。经济发展了就应让群众得到实惠,让百姓享受发展带来的成果。县里时刻为民众考虑,把钱花在群众心上,把钱用在群众身上,这应是民心工程,不是形象工程。7月9日,临汾市领导来参观,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
当地居民孙金昌:文化宫太豪华了,我总感到是面子工程,建个大广场我还能接受,建这么高档的文化宫到底有多大用处还不好说。我从事教育工作,虽然县里对教育工作一直很支持,如果能把多余的钱用在教育上,效果会更好。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贫困县修建豪华文化宫,我个人认为,是打着民生幌子搞的政绩工程。蒲县是依赖煤炭的资源县,一旦资源枯竭了怎么办,政府应抓紧时机,利用现有财力,扶持其他领域的产业,造福于民,这才是民心工程,建一个豪华文化宫,是典型的做表面文章。如此行使权力,大兴土木遭到质疑是正常的。目前一些地方模仿“白宫”和“天安门”建工程,这都体现出一些地方官员极度浮躁。
是不是违背程序缺乏监督?
[背景]蒲县“天价”文化宫曝出后,不少民众质疑工程建设的透明度,花钱缺少监督,有人甚至怀疑里边有腐败行为。
记者:建这样大工程,要走哪些程序,有没有人监督?有人担心官员借此机会中饱私囊、收受贿赂,你们如何证明清白?
闫建国:工程建设完全是按照制度来的,是按章办事。首先到县发改委立项,然后由财政部门评审,并委托中介机构评估,财政部门确定预算后,再招标。另外,这是县里确定的城建重点工程,在政府工作报告上都有体现,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给予审议讨论通过。百姓的意愿是通过人大代表来体现的,人大代表们通过了,工程也就合法了。而且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监督时刻都存在,纪检和司法部门随时都可以介入,不可能存在贪污和腐败行为。 陈金庄:今年3月,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蒲子文化中心工程进行了评议,结果很满意。工程筹建之初,县里多次开会讨论,几大“班子”都通过了。因为是县里的工程,钱款都是由县财政出,因此县里决定后,就能开工了,市和省对此不予监管。
当地居民曾庆海:县里上什么项目,我们百姓根本没有参与的份儿,更没有发言权。县里建的项目不合理怎么办?应该有一个针对县里的监督机制。而工程建设过程中,即便存在腐败行为,我们也没有办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现在一些地方重要工程建设中,主要问题是监督机制的不完善,在决策中主要领导“一言堂”,公众无法监督。这种监督的缺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制内监督缺失,上级对此现象没有体现监管职能。二是体制外监督缺失,群众对决策无法监督,无法纠错。应搭建一个平台,征求民众反映,如果蒲县的文化宫建设有这些监督机制,非议就不会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