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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232名基层院检察长接受轮训 课程超过60门

来源:检察日报
2010年07月16日06:22

  共有3232名基层院检察长受训

  龙平川

  本报北京7月15日电(记者龙平川)记者今天从全国基层院检察长轮训班结业典礼上获悉,在一年半时间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包括新疆建设兵团和各专门检察院的3232名基层院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接受了普遍轮训。

  全国3000多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全部轮训一遍,在检察史上是第一次。承办轮训任务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对培训课程和内容进行了精心设计。本次轮训共开办了25期,轮训班共开设各类课程60余门,授课教师达70余人。

  此次轮训,高检院领导亲自走上讲台授课。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就公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及公诉制度改革问题举行了专题讲座,朱孝清副检察长讲授了当前检察工作需要把握的问题,孙谦副检察长就如何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进行了专题讲授,姜建初副检察长讲授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此外,高检院各业务厅局的厅局长均走上讲台与基层检察长就相关检察业务进行交流;同时,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学者,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就政治理论、社会管理科学、法学前沿理论进行讲解。

  整个课程设置体现了“师资水平高、信息量大、针对性强”的特色。同时,国家检察官学院还丰富和创新培训模式,采取以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辅之以专题研讨、案例教学、学员座谈、参观学习等互动的教学模式,有效调动了学员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主动性。

  重庆市14位基层院检察长参加完第六期轮训班后集体写信给国家检察官学院领导:“重庆参加这次学习的检察长大多数是第一次参加高检院的培训,通过学习,我们感到这次学习内容新、组织细,感受到高检院对基层检察院的关心和重视,通过听课和参加小组座谈,就如何把握围绕中心依法办案,如何深化法律监督工作,如何提高自身素质等问题有了新的方向。通过学习,我们受益匪浅。”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宝富说,“这是一次实实在在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全面又富有针对性。学者高官也纷纷走上讲台,真正实现了最高层与最基层的互动。”

  “水本无华,相荡乃生涟漪;石本无火,相击乃发灵光”。每期轮训学员130人左右,均来自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专门检察院,他们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搭建的这样一个平台,相互交流、切磋,相互学习、借鉴,从而为共同提高、共同推进检察工作的整体前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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