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长怀抱儿子,一张母子合影成为最后回忆。 |
一场强降雨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
产后母亲染病自尽,3个月大婴儿父亲无力抚养
在羊城好心人的帮助下,襁褓中的“帮生”活了下来。为刘卫长带来“帮生”的那个女人,一场大雨后身染重病。一个夜晚,她离开他的怀抱,从4楼一跃而下。
这个80后男人,短短两个月中,经历了人生的大喜与大悲。
他又想回家了。人来人往的车站,怀里多了一个小跟班,但当初那个要一辈子做他跟班的女人,却已幻灭。
本报曾经报道一对江西籍夫妻欲回家待产,孕妇却意外临盆,在众多好心人帮助下顺产的故事。
现在,“帮生”的命运再次走到十字路口,爱他至深的母亲去世,父亲却无力抚养……
●南方日报记者徐滔 实习生李秀婷 范典
回顾 “帮生”的由来
24岁的郭善男和25岁的刘卫长是江西宜春人,在广州白云区一家制鞋厂打工。
今年4月18日,距离妻子郭善男预产期只有15天。为节省医疗费用,领取了工资后,刘卫长带着妻子回老家。
广州火车站,行李包内的皮夹子被盗,里面有他们全部财产———4000多元现金和一张内有1000元存款的银行卡。痛哭过后,夫妻俩还是决定回家。刘卫长扶着郭善男走进广州火车站母婴候车室。谁知刚坐下,郭善男肚子就疼了起来,路都走不稳。火车站领导得知情况后,迅速联系一辆救护车,车站里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纷纷解囊相助。很快凑齐600元“救命款”。
第二天凌晨,郭善男顺产7斤男婴,母子平安。他们给儿子取名“帮生”,“等孩子长大了,我会告诉他是广州的好心人救了你!”
不幸 疾病缠上母子
4月23日(广州遭遇今年最强降水次日),生完孩子不到5天,为省下住院费用,郭善男和儿子出院了。当天,羊城水浸街。
从来都舍不得“打的”的这对夫妻,抱着孩子,从医院挤上公交车。下车后,街上的积水有大腿深。还在月子中的产妇不能沾水,刘卫长抱着儿子,背上妻子,顶着狂风,吃力地从脏水中“游”回家。
郭善男在刘卫长背上颠簸着,尽管丈夫不时地将妻子往上挪,郭善男的下半身还是浸泡到脏水里,但并未引起警觉。回家后不久,郭善男下体发炎,出现严重红肿瘙痒。祸不单行,吹风淋雨后的帮生,同样大病一场———肺炎和脐带炎。
4月29日,出院不到一周,一家人身无分文再次走进医院。卖了老家的房子,刘卫长又辗转向亲戚求助,凑齐了7万多元钱。夫妻俩给孩子看病毫不吝惜,医生说用什么药全用,要做的检查一个也不落下。这一场病就花掉了5万多块钱。
另一个病人,下身感染发炎的郭善男,舍不得昂贵的住院费用,只让医生开了药方,买药回家吃。
几天后,小帮生康复出院,郭善男的病情却越来越重,7万多块钱很快就花了个精光。
举目无亲,他们决定再次返回老家。刘卫长心疼妻子,想买卧铺票。郭善男坚持不让,刘卫长最后只好买了硬座票,而且无座。刘卫长花8元钱买了一张塑料小凳,就是靠这张小凳子,郭善男支撑了十多个小时,回到了江西宜春市郊的老家。
悲剧 她从四楼跳下
为了给老婆孩子看病,刘卫长家5间房卖掉了4间。回家后,夫妇俩带着小帮生和父母挤在唯一剩下的那间房内。
每天早上,刘卫长到建筑工地做零活挣钱,天黑才回家。郭善男病情越来越严重,在乡镇的诊所总看不好。医生告诉刘卫长,郭善男患了“产后抑郁症”。
“她回家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不怎么跟我说话了,吃饭也吃得很少。我每天出去干活,也没怎么留意,还以为是因为生病的缘故。”刘卫长回忆起自己的粗心,泣不成声。
本月初,刘卫长陪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郭善男的病情已经非常严重,做手术需要5万块钱。
郭善男立即说“不做了”,把刘卫长拽回了家。路上经过一个照相馆,郭善男说:“给宝宝照个相吧。”刘卫长没想到,这张照片是妻子留给他的遗照。
回到家后,刘卫长立即又赶回工地,并没有察觉妻子的异常。当晚10点多,累了一天的刘卫长躺在床上。妻子冲完凉,告诉他:“我出去一下。”
这一去,她再也没有回来。她悄悄来到隔壁的卫生所大楼,爬上四楼纵身跃下,24岁的年轻生命陨落在夜风中。
无奈 欲将亲子送人
妈妈走了,本来喝母乳的小帮生断奶了。刘卫长买不起奶粉,儿子每天只能喝米粉糊糊。
安排好妻子的后事,13日,刘卫长带着小帮生再次来到广州。火车上,一个好心人送给刘卫长半罐奶粉。靠着这半罐奶粉,小帮生这些天才没饿着。
这一次他来广州第一件事,却是要将自己最为珍爱的儿子拱手送人。儿子白白胖胖,十分可爱,不时对着爸爸露出笑脸,刘卫长不敢正眼看,“心像针在扎一样”。“我只想让小家伙比我过得好。如果跟着我,只会吃苦,可能连个读书的机会都没有。”
“在老家,也有人想要我的孩子,但我没给,怕人家对他不好。”刘卫长说,“我想把他送给一个好人家,这样才能对得起他妈妈。”
然而,在刘卫长的内心,他更希望有人帮助,也许一份工作,也许一袋奶粉,让父子俩渡过难关,一直不分开。
■律师说法
确无力抚养,可送养孩子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且双方同意送养,即满足送养条件,如果被送养的儿童年满10周岁,就须征求被送养儿童的同意。
作为收养方,须同时满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方年满30岁等条件。
如果条件满足,送养人和收养人双方可以签订收养协议,并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