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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包子引发热议 半数市民支持地铁禁食(组图)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0年07月16日16:22
成都地铁1号线省体育馆站(图片来源:华西都市报)


 

成都地铁即将开通


  “我认为地铁上不仅不能吃包子,而且吃什么都不允许,这样污染环境。”昨日,《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之后,受到广大市民的热议,其中车厢内到底能不能吃包子等食物,成为市民热议的焦点。网络调查显示,半数市民支持地铁禁食。

  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能够就整个(征求意见稿)发表见解,法制办将充分考虑这些建议。

  昨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网站空前“热闹”,很多市民纷纷留言。有市民说:“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很开明,给了市民发表意见的机会。”

  据法制办一名工作人员说,《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不是闭门造车,此前相关部门在起草这份意见时,对北京、香港、广州、上海关于地铁方面的规定,进行过反复研究。“香港地铁规定,在车厢内进食最高可以罚款5000元港币。其他开通了地铁的城市也明确规定不能在车厢内进食。”这些开通了地铁的城市,他们的经验教训能够帮成都更好地完善管理办法。待征求了市民意见之后,法制办还会联合相关部门再次“会审”,综合各方意见之后最终出台《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记者注意到,在“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禁止在车厢里进食”这一项规定,而于2009年11月正式实施的《广州地铁乘坐守则》有明确规定,禁止乘客在车厢内进食。北京地铁同样禁止乘客在车厢内进食,认为地铁车厢内比较拥挤,乘客进食一是不利于保持环境卫生,二是热的食物、饮料,可能烫伤其他乘客。此外,手持食物时,乘客自身也不容易在晃动的车厢内保持平衡,容易摔伤。

  据法制办工作人员介绍,成都相关职能部门此前也对“是否禁止在车厢内进食”这一观点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但最终还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因此在日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第24条规定了“禁止携带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

  接下来相关部门还会就这一问题进行论证,并且征求市民意见,以确定是否将“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列入最终的《管理办法》。

  市民声音

  赞成方:应该是什么东西都不要吃

  市民李女士说,我觉得应该禁止吃包子,因为那个味道太大了,我怀孕的时候差点被公交车上的包子味熏晕了。

  一位网友留言说,确实不应该在地铁车厢内吃包子,地铁完全是密闭的,味道很大。香港地铁内进食抽烟都要罚款。而且还不能喝饮料,因为怕水洒了,太滑,存在安全隐患。地铁公司也是为了对更多的人负责才作出这样的要求。

  市民弥女士说:“我觉得地铁内不是能不能吃包子,应该是什么东西都不要吃。” 网友“有话说”称,不管是在地铁车厢内吃什么食物,都是不应该的,地铁是供全市人民乘坐,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破坏他人乘车的好心情。

  反对方:地铁里吃东西是迫不得已

  市民小牛认为,市民在地铁车厢内吃东西,完全是迫不得已而为之。早上的时间那么宝贵,几乎没有留给上班族吃早餐的时间,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都应该允许在车内吃包子。毕竟在车厢里吃东西的人不是多数,对其他不会造成严重的影响。

  四川大学文新学院新闻系主任张小元说,地铁不是为了美观,而是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不准携带有异味的物品上车,但是应该如何界定“异味”?市民对“异味”的敏感程度也不同,而且,所有的《条例》都不能违反上位法,既然没有上位法规定“禁止在某些场所进食”,那么《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也不应该限制乘客吃东西。

  专家声音

  能够矫正部分市民不文明的习惯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建平认为:总的来说,《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

  地铁作为公共场所,如果携带有异味的食物上车,对其他人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在日本,地铁车站内就有禁止拨打接听手机的标志,这一点目前在中国的城市还无法实现。但是通过日本的经验可以看出,人们应该营造一种安静、良好的乘车环境。

  因此,《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 能够矫正部分市民不文明的习惯。(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寰)

  延伸阅读:

  地铁上不准吃包子 有没有意见?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

  成都市法制办面向社会征集意见,本报开通热线86969110欢迎读者建言

  14日,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公布《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该意见征求稿在网上公布(http://www.cdlao.chengdu.gov.cn)。欢迎市民在2010年7月28日前将意见通过网络回复或书面反馈到成都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二处。同时,本报开通热线电话86969110,欢迎读者致电,记者将把您的观点反馈至相关部门。

  │针对运营者│列车延误15分钟应及时告知

  《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解释: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快速轨道公共客运系统。“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到很多方面的内容,其中明确了管理主体、运营主体;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卫生管理、票价管理、投诉机制、运营保障等各方面进行了规定。

  “征求意见稿”规定,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15分钟以上或者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应当及时向乘客告知。列车因故延误30分钟以上,应当及时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运营单位应当在车站设置公用电话、无障碍设施、卫生间、废物箱等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备急救箱。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掌握必要的防灾、急救知识和技能。

  │针对乘客│禁止携带折叠自行车上地铁

  “征求意见稿”对乘客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禁止携带易燃性、易爆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物品;禁止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器具;禁止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禁止携带宠物以及其他可能妨碍轨道交通运营的动物;禁止将易污损设施、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和尖锐

  的物品带进车厢;禁止将充气气球、自行车(含折叠自动车、电动自行车)、铁锯、铁棒、运货平板车等器物(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带进车厢;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物品以及超过1.6米的柱状物禁止进入车厢,禁止携带其他影响乘客人身安全和运营秩序的物品。

  据成都市法制办公室相关责任人介绍,对乘客的禁止性规定来源于北京、上海和深圳几大城市的经验。北京曾经发生过因为乘客在地铁内吃包子,造成车厢内空气混浊,其他乘客对此意见反映很强烈的事情。因此规定“不准将有严重异味的物品带进车厢”。此外,南京地铁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也是因为有乘客在车厢内喝豆浆,列车急刹车的时候导致豆浆倒在地上,造成乘客摔伤。

  该责任人介绍,全国范围内都禁止自行车进入地铁车厢,但是对折叠自行车的规定存在差异,但是成都市将折叠自行车列入禁止的范畴,这主要还是出于安全考虑。“有乘客一手把住扶手,另外一只手抓住自行车,一旦刹车,难免会伤害到自己或他人。”

  如果乘客违反以上规定,车站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针对运营秩序│擅入隧道者最高罚款1000元

  “征求意见稿”中,对下列行为定义为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擅自

  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安全门、屏蔽门等;强行上下车;在站厅、站台、车厢内、通道内、出入口等城市轨道设施范围内点燃明火;阻挡车门、屏蔽门或安全门的正常开启或关闭;在运行的自动扶梯逆向行走;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影响运营秩序行为的,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环境卫生│赤脚赤膊进站台最高罚200元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了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点、兜售物品或者未经许可派发物品等;在车站、站台、列车、站厅、出入口、通道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在车厢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赤脚、赤膊、躺卧、乞讨、卖艺、捡拾废品;在车站及列车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弹奏乐器、踩踏座席等;在站厅、站台、车厢内滑滑板、骑独轮车;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

  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对这些行为,由城市管理部门委托运营单位对个人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逃票行为│不买票最多可处五倍罚款

  “征求意见稿”中对逃票、伪造车票的行为进行了处罚性规定。无票、持无效车票或者逃票乘车的,运营单位应按乘客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收票款,并可加收最高不超过线网单程票价五倍的票款。对持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或者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运营单位应当没收乘车证件,并可以视情节加收最高不超过线网单程票价五倍的票款。伪造、变造车票或使用伪造、变造车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周五专家将对“意见稿”进行论证

  据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成都市交委和地铁办联合起草。今年3月,《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被列为成都市政府立法项目。其实,早在07、08年地铁还在修建期间,交委和地铁办就开始酝酿此稿。期间,相关人士到北京、南京、广州、深圳等已经开通了地铁的城市实地调研,经过长达三年时间,“征求意见稿”终于在今年6月完成初稿,稿件征求了各职能部门的意见,最终交给成都市法制办公室。“征求意见稿”汇总了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之后,经成都市人民政府常务委员会审定后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由于时间关系,成都市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可能无法召开听证会,只能从网络上收集市民的意见。但7月16日,市法制办将邀请西南交大的教授、北京地铁的高管、四川省社科院教授以及政协委员召开“专家论证会”,对“征求意见稿”提供参考建议。 记者李寰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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