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高盛集团同意支付5.5亿美元罚款,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民事欺诈指控达成和解。
美国高盛集团15日同意支付5.5亿美元罚款,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民事欺诈指控达成和解。这是迄今为止美国证交会对金融机构开出的最大一笔罚单,高盛“欺诈门”事件暂告一段落。
这是一场“双赢一输”的和解——美国证交会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高盛也最大限度降低了负面影响,只有投资者难以弥补在涉案交易中遭受的损失。
对美国证交会而言,拿下高盛使其得以重塑强力执法的监管者形象。美国证交会因未能及时发现麦道夫骗局等而备受诟病,因金融危机肆虐而承受巨大压力。拿全球最负盛名的投行开刀,成为美国证交会挽回声誉和民众信任的理想选择。高盛案和解后,曾任美国证交会官员的雅各布·弗伦克尔说,美国证交会达到了这一目的。达成和解,也使美国证交会免去了耗费巨大财力、人力和“智力”同拥有商学院最优秀毕业生的高盛继续艰难对决。
对财大气粗的高盛而言,5.5亿美元不过是九牛一毛,不足其2009年净收入的5%,却能迅速终结诉讼,消除旷日持久的官司中可能不断爆出负面消息的后患,无疑是一笔划算的交易。这起诉讼对高盛形象和业务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其高管先前的预期。
但是,对被高盛误导的投资者而言,公正仍未实现。因为,高盛只承认有“过错”,而否认违法。而且,这笔罚款中,3亿美元上交美国证交会,另外1.5亿美元和1亿美元分别用于赔偿在欺诈案中受害最深的德国工业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而投资者总体损失高达10亿美元。在美国证交会提出指控后,投资者也对高盛提起了18起相关诉讼,高盛已请求法官将这些诉讼合并审理。
不过,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证券法教授约翰·科菲认为,虽然这笔罚款不足以打击高盛的财力,但这次和解对未来的证券欺诈案件有深远的法律意义。因为高盛承认对客户进行了误导性和不完整的信息披露,而此前几乎从未有金融机构在与美国证交会的和解中做过这样的让步。
当天的另一则消息或许可以让投资者大感欣慰。美国国会15日通过最终版本的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新法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在经历百年难遇的金融危机之后,管理者无疑希望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加强监管,使金融市场更规范、更健康。(记者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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