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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非法卖农田建厂 官员称怕影响社会和谐未拆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0年07月17日02:53

  南方农村报7月17日报道: 7月7日中午,高温天气让广东省惠东县黄埠镇霞坑村里几家制鞋厂散发出来的塑胶气味,显得更加刺鼻。正在吃午饭的村民林立(化名)皱皱眉头,随之把门窗关上。

  林立向外指了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制鞋厂占用的是该村集体土地。自从地块几年前被村委会“卖”掉后,这几家制鞋厂就跟他成了邻居。

  2010年1月18日,惠州市国土局针对霞坑村131亩土地遭非法转让问题作出《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责成惠东县国土局对非法转让土地上的违章建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恢复土地原貌。

  半年过去了,霞坑村土地上的违建工厂运转依然如旧。

  村民转业村委卖地

  惠东县黄埠镇是国内知名的女鞋制造基地。随着当地制鞋业的不断发展,鞋企也开始从中心镇区逐渐向周边村扩张。紧挨镇中心的霞坑村成为了不少企业新厂址的最佳选择。

  然而,当地国土部门对非农建设用地的批转控制较严。于是,霞坑村“一班人”便自作主张。经惠东县国土局调查,1995年至2004年,霞坑村数届村委会未经国土部门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将集体土地转让给私人办厂、建饭店等,涉及面积131.52亩,包括基本农田56.9亩,村委会因此获得土地转让款共190万元。

  惠东县国土局信访办公室赖主任认为,霞坑村土地使用权相对集中,是村委会得以大量非法“卖地”的重要诱因。

  据了解,霞坑村共410户村民,2300多人,全村原有耕地面积约550亩(其中包括400多亩水田和150亩旱地)。1980年代后,通过内部土地调整,霞坑村曾两次分田,第一段承包期到1994年,第二段承包期到2000年。后因大部分村民转而从事鞋业生产,耕地大量丢荒,霞坑村委会遂将土地承包权重新收回统一经营。此后,村委会也曾雇佣外地农民进行代耕,但更为通常的处置方式是将土地进行非法转让(惠东县国土局调查显示霞坑村委的“卖地” 行为1995年就已经开始)。

  南方农村报记者获得了三份霞坑村委与“买地”者签定的协议。除其中一份注明转让期限为50年外,另两份则并未约定确切的使用期限。“这就是在 ‘卖地’。”林立对村委会的做法非常不满。

  “131亩地一共才卖190万元,平均每亩不到1.5万元,现在镇里的土地每亩都接近8万元了。”另一村民林飞(化名)则称,“就算在当时,也不是这个价。”

  2006年开始,一些霞坑村民通过上访将村集体土地被非法转让的问题反映给各级部门,更多人希望能够从“卖地”款中分到一杯羹。去年底和今年初,惠州市、惠东县国土局出具的两份信访回复均确认了霞坑村委会非法“卖地”的事实。

  干部“好心办坏事”

  “村委会把地‘卖’了,村民并未见到任何补偿。”困扰霞坑村民的另外一个疑问是,190万元地款究竟去向何处?而以林飞为代表的村民则猜测,其中很大一部分可能进入了村委会个别干部的腰包。

  不过,惠东县国土局官员认为,村官私吞地款是无稽之谈。“经纪检部门调查,霞坑村转让土地得来的190多万元,全部投入到村里的公益建设中。”

  惠东县国土局信访办工作人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对霞坑村村级财务的审计公报已经在村中进行了公示。该工作人员称,惠东县审计局对该村自 2002年至2006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的审计表明,霞坑村数年来转让土地款收入共190多万元,全部用于兴建村委会办公楼、建广场、修道路、修水利设施、装自来水、安装路灯、建学校、修排水沟以及环境卫生整治等公益事业。现任霞坑村委会主任林余为也认为,不存在村官私吞土地转让款的问题。

  惠东县国土局信访办赖主任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导致问题发生的原因还在于村干部的法律意识淡薄,“村里进行公益建设没有资金,便打起了‘卖地’ 的主意。”赖主任觉得村官是在“好心办坏事”。

  对于审计结果,许多霞坑村民并不买账。林飞认为,村里公益建设成本到底是多少,谁也说不清楚,可能存在回扣等灰色收入;而且,就算全部“公款公用”,如此分配方式也没有和村民商量过,“我们要求分到每个人头上。”

  霞坑村现任当家人林余为则称,非法转让土地的是前几届村委会,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过他表示,131亩非法转让土地的“买主”只是和村委会“办好了手续”,并未通过规划部门审批,更办不到建设用地使用证,“一开始就戴上了违建的帽子。”林余为认为,既然明知是非法转让土地,“(买地的人)敢在这块地上建就应该考虑过(后果)。”

  “责任人处分太轻”

  既然各方均明知“卖地”违法,但为何违章建筑至今难以拆除?

  7月7日,南方农村报记者来到黄埠镇政府,该镇党政办一位负责人称对霞坑村的问题不甚了解。而对于惠州市国土局要求处理霞坑村违建并恢复土地原貌的决定,惠东县国土局的执行热情也不高。

  “把(非法转让土地上的)建房拆掉不太可能。”7月8日,惠东县国土局信访办赖主任道出了当地的“难处”。他认为,拆迁可能导致“矛盾更大,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不进行拆迁也在情理之中。

  赖主任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除了村民自建房外,国土部门已经对霞坑村违章建筑进行了罚款处理。但对于罚款额度,他则拒绝透露。另据了解,当地有关部门对非法转让集体土地的两位霞坑村前任支书也已进行了党纪处分。

  然而,在霞坑村部分村民看来,对于集体土地上的违章建筑,并非简单罚款便可了事。根据《土地管理法》,除了没收违法所得,还要拆除违建,恢复土地原状。同时,村委会如此大面积非法转让土地,甚至包括50多亩基本农田,已经涉嫌触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责任人仅仅受到党纪处分,太轻。”林飞说。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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