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砀山一福利院院长涉嫌以1万元的价格,将住在福利院的精神病女子卖到河南永城给他人做老婆。去年商报对此进行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昨天从河南商丘永城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于近日宣判,福利院院长时某因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警方调查,时某还拐卖过敬老院的2岁儿童,将2岁儿童李某以1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河南商丘永城市芒山镇村民豆某夫妇,并从中获利7000元,用于敬老院开支。
7月14日,河南商丘永城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时某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案发后,被告人时某能够认罪,故酌情从轻作出了上述判罚。(朱婧雅、陈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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