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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核准涉枪死刑第一案 因案犯犯罪性质严重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7月17日02:55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的罪犯吴芝桥16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伏法。据了解,这是最高法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名核准死刑的第一例案件。

  至2007年11月案发,吴芝桥共非法制造、出售枪支50余支、枪弹约200发。吴芝桥将枪支托运至浙江省慈溪市,卖给社会闲散人员。2007年9月6日,陈祖庚等人(均已判刑)为争夺赌客,使用吴芝桥制造的猎枪在浙江省永康市开枪射击,造成三人重伤、一人轻伤。

  宁波市中级法院认定被告人吴芝桥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死刑。吴提出上诉。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吴芝桥行为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其非法制造、出售的枪支、弹药数量大,且部分枪支、弹药流入社会,造成严重后果。吴芝桥犯罪性质严重,又是主犯,故核准吴芝桥死刑。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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