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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福州7月17日电记者 郭宏鹏 刘百军 昨天下午,福建省省长黄小晶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紫金矿业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决定依法追究肇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调查组查明,7月3日下午,紫金矿业集团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污水池水位异常下降,约9100立方米的废水从排洪涵洞直接流入汀江干流,造成流域重大环境污染,泄漏点下游的汀江上杭段部分河段pH值偏酸性、铜浓度升高,出现大范围的死鱼现象。经查,此次事故是一起由于企业污水池防渗膜破裂,导致污水大量渗漏后,通过人为设置的非法通道溢流至汀江而引发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会议认为,紫金公司对此次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由其对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追究肇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生渗漏问题的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根据行政监察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对上杭县县长邱河清予以停职检查,责令上杭县副县长蓝富雁辞职,责令龙岩市环保局局长林联锦辞职,给予上杭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行政撤职处分,待进一步调查后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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