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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警方出新规 超标电动车也要登记防被盗

来源:东方早报
2010年07月19日04:30

  大量超标电动车违规上路,被盗后因未登记而导致破案难、追赃难、发还难。面对这“三难”,金华市警方近日要求当地所有电动车在年底前完成注册登记。该局负责人强调:“主要目的是给每台电动车独一的编码,以便明确所有权,不是默认超标电动车合法上路。”

  按规定,电动车未上牌不得上路,而要上牌必须符合2个条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但事实上,大量电动车不符合这2项标准。据不完全统计,金华电动车保有量约100万辆,正规上牌证、纳入公安管理的仅6万余辆。庞大的无牌电动车带来一系列问题,被盗也十分严重。由于属“黑户口”,被盗后破案难、破案后追赃难、追赃后发还难。2009年,金华被盗电动车案12021起,侦破的只有3319起。

  金华市公安局副局长施欣辉说,“我们正视超标电动车大量存在的客观现实,避开超标车可否上牌、行驶这一争端,建立财产所有权登记性质的信息登记,以形成全市电动自行车基础信息应用平台。”金华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建明则表示,“很多人误以为登记过就可以上路,但警方对超标未上牌电动车上路仍会严格查处。”根据相关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驾驶未经登记或未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的,处50元罚款。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孔建祥律师认为,金华警方采取的是帮助确认电动车所有权的备案登记,与发放牌证不同,并不意味着允许违规电动车上路。信息登记有利于打击电动车偷盗案,发还时也可及时确定失主,警方此举应受到欢迎。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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