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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长”牵“大法官”变更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19日10:27
  中新网7月19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报道,台“司法院长”赖英照18日请辞获准,跟进请辞的“副院长”谢在全则获马英九留任暂代“院长”职务。由于“司法院正副院长”都是“大法官”,一旦提名新“正、副院长”,将牵动“大法官”人事异动。

  据报道,赖英照为法官贪渎案请辞获准,但马英九盼赖英照续任“大法官”;共同请辞“副院长”的谢在全,马英九希望他依法暂代“院长”职务,以免司法院“”运作空转。马英九办公室并发布新闻稿指出,马英九将征询各界意见,循程序,提名新任“司法院长”。

  据“宪法”增修条文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15人,并以其中1人为“院长”、1人为“副院长”,由马英九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8年。因目前“大法官”没有缺额,未来人事发展备受关注。

  报道说,15名“大法官”中,林子仪、徐璧湖、许宗力和许玉秀4人,任期到2011年9月;林锡尧、池启明、李震山、蔡清游4人,任期到2015年;黄茂荣、陈敏、叶百修、陈春生和陈新民5人,任期到2016年;赖英照与谢在全虽是2003年10月出任“大法官”,但2人2007年10月起,获马英九提名、“立法院”同意,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长”。

  报道进一步分析指出,赖英照请辞获准后,“司法院长”人事未来的发展将有3种情况,第一是谢在全代理“院长”,直到2011年9月包括赖英照、谢在全在内的6名“大法官”8年任满后,借提名6“大法官”继任人选时,一并提名“正、副院长”。

  第二是赖英照不必辞“大法官”,马英九由现任其他14“大法官”中选择资望足够者出任“院长”;第三是马英九自现在起到2011年9月前,从外界选任新“院长”人选。由于新“院长”也同时接任“大法官”,则赖英照就必须辞去“大法官”职务,以空出缺额。

  此外,有前“大法官”林永谋表示,依目前“大法官”没有缺额,若马英九要从外界再选任新“院长”人选,赖英照就一定得辞“大法官”,空出名额;另1不愿具名的退职“大法官”则表示,赖英照既表明,马英九若从外界另觅“院长”人选,他一定会辞去“大法官”,已不存在衍生“宪政”争议的问题。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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