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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罡:驻京办腐败是误解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19日10:04
  人民网北京7月19日电 (记者常红 盛卉) 今年的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根据《意见》规定,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县一级驻京机构将被撤销,撤销工作要在《意见》下发后6个月内完成。7月20日是撤销规范这些驻京办的“时间红线”,驻京办的现状如何,驻京办现象背后有哪些值得剖析的问题,

  [主持人]:目前看来,各地驻京办撤销得多,保留得少,在我们本期节目的最后,想请三位分别就撤销县驻京办能否从根本上减少“跑部钱进”等腐败现象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李罡说,关于现在社会上对驻京办的大部分观点就是说驻京办腐败,但是实际上其实大家对驻京办都误解了,实际上其实腐败是一个社会问题,它不是某一个领域当中的专利。关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应该站在社会的层面上来看,这次整顿过程当中发现很多县级驻京办的账本都是会计出纳一个人,确实有不规范的现象存在,也确实肯定了这次整顿的必要性。话又说回来,有很多县级驻京办,无论是“重庆模式”的代表模式,还有“联络员模式”,还有转到地下“潜伏”等等有很多的出路,也反映出了一部分,尤其是一些边远地区的县级市确确实实他们有这方面存在的必要,所以,我认同郑主任的观点,就是宜疏不宜堵,这个东西确实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待每一个驻京办。

  郑焕明表示,县驻京办撤销之后,有些职能恐怕得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内部的结构上要调整,要么省,要么市。有些事情,你撤销了,但是事情的本身未必就可以消失。这一块任务怎么办呢?总得要把它诱导到或者引导到某一个方面,按照一定的程序或者导入一个正确的方向。你如果把它撤销了,我这个职能也没了,这个不可能的。很有可能像刚才李罡讲的,就转到地下去了,或者换一块牌子又干事了。总之是有一些事情要办的。为了解决这些地方,地方经济的发展,给老百姓办一些实实在在的事情,把这个事情引导到一个正确的方向去,按照要求有序地向前发展。一下子把它截了,未必是上策,你必须把下一步的问题导入到一个正确的方向去,这就是下一步整顿过程当中应该解决的问题。

  李安才认为,县级驻京办的撤销还是各个政府职能部门的撤销,这是国务院已经明文规定的。但是撤销以后,对他们地方的经济发展,我认为影响不大。因为,每个地市级的城市在北京都有一个联络处,每个城市,地级市管辖的范围大概就是五六个县的范围,就是全国的行政区划我所了解的应该是这么一个范围。每个地级市管辖的是五六个县在一个地级市的本身,五六个县的范围,地级市在北京驻有联络处,五六个县的工作情况,比如维稳这一块,地级市联络处有能力处理这个事情,我认为每个县也来设立,专门为了处理上访这件事,我感觉到没有必要。地级市政府驻京联络处有能力,它下面管辖的范围不大,就五六个县,这个也很熟悉,维稳这一块,它都可以管理。关于经济发展这一块,它也有能力管理。如果县里要发展什么,按照我们国家的行政区划基本的管理,是县报到地,地报到省,不可能一个县在北京一步就跨到中央国务院里面汇报县里的工作,这样的可能性不是太大。所以,我认为,县级在北京驻的机构撤销以后,对他们的工作影响不是太大,地级市的联络处和省驻京办事处这两个机构在北京,完全能代理他们这些工作。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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