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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未经检疫售卖鳄鱼肉 推出3000元孔雀宴(图)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07月20日01:09
 /这只来路不明的孔雀给到价就可以吃/
 /这只来路不明的孔雀给到价就可以吃/

  林业部门:

  长春市没有一家经营鳄鱼肉的饭店是有合法手续的

  动物防疫:

  “特种肉”买卖要多部门把关,《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缺一不可

  如果市民误食带有寄生虫的“特种肉”,将会增加脑囊虫病等一系列寄生虫疾病的发病率

  新闻回放:

  两个月以来,长春市健民街一家名为“锅边鱼”饭店的门前出现了一只鳄鱼,鳄鱼被五花大绑摆在门前当招牌,饱受风吹日晒,附近居民都十分气愤。“鳄鱼虽然凶猛,但它也需要尊重。”中华慈善总会上善动物慈善基金会的裴先生说,目前《反虐待动物法》的专家建议稿已经完成。从动物保护的角度说,即便是鸡、鸭,在它们生命结束前,都不能虐待它们。然而本报报道第二天,在接受采访时,饭店经理说,那条鳄鱼已成客人盘中餐。

  ■记者 陶彬 实习记者 郭聪 刘诗尧/报道 刘诗尧 /摄

  本报讯 原本以为通过本报的介入可以让那条被捆绑展示了近两个月的鳄鱼得到一些尊重,然而当再一次去采访时,“锅边鱼”饭店经理那句“鳄鱼已经让人吃了”的回答让人有些心寒。昨日,长春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的工作人员对该饭店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饭店并不具备合法经营鳄鱼买卖的手续,所以已责令其停止一切对鳄鱼的买卖行为。“长春市根本就没有一家饭店到我们这里办理过审批手续,可以确定地说,长春市所有上餐桌的鳄鱼肉都是不合法的。”面对近期悄然在长春兴起的吃鳄鱼风,长春市林业部门明确表态。在昨日的走访中,孔雀、大雁、骆驼、珍珠鸡、鳄鱼这些一直是人们心中的珍奇动物,都在不经意间成了餐桌上的美味佳肴。长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说,针对这些“特种肉”来说,如要上餐桌需要至少三四道手续把关,否则都属违法买卖。同时未经检疫的“特种肉”,卫生情况难保证。

  “活鳄现杀”手续不全

  7月18日,被拴在锅边鱼饭店门前用来展示的鳄鱼没有了,饭店苏经理的回答是:“看了报道后,有客人特意赶来把鳄鱼买了吃了。”

  经销鳄鱼必须取得相关的进口证明或养殖场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否则皆属违法。7月19日下午,长春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的侯科长来到“锅边鱼”,要求饭店经理拿出相应证件,店方唯一出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这个许可证的发证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神山三星养殖场,发证日期为2008年4月30日。除此之外,相关检疫证明和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都没有。饭店的苏经理说,他手里现在只有这一个许可证,对于其它的证明,他表示并没有听说过。

  林业部门已经要求该饭店立刻停止一切鳄鱼买卖行为。

  手续不全严禁售卖

  摆上长春餐桌的鳄鱼肉是否经过检疫并拥有合法手续?如果不合法那么为什么还有饭店在做?这些鳄鱼都来自哪里?几天来,长春市健民街上那条被捆绑用来当招牌的鳄鱼牵动了很多人的心,市民关注这条鳄鱼命运的同时,更关注这些所谓美味究竟能否放心食用。

  “我前几天还和朋友在饭店吃了红烧鳄鱼掌,味道还可以,毕竟是新鲜的东西,主要是出于好奇,但是这些鳄鱼肉吃完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吧?”市民张先生说。

  据了解,鳄鱼在进口、养殖和经营上,向来受到“特许管理”的控制。然而面对近段时间悄然兴起的“特种肉”热,侯科长说,截止到昨天,还没有一家饭店或是营利机构到林业部门办理经营许可审批手续,因此可以明确地说,长春市被摆上餐桌的鳄鱼肉都是不合法的。目前国内用于商业利用的鳄鱼绝大多数为外来鳄种,主要有湾鳄、尼罗鳄和暹罗鳄,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种鳄鱼在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是允许食用的。

  如果一条鳄鱼吻部及四肢都有明显伤痕,它极可能是通过非法渠道走私而来的。

  林业部门表示,对于来历不明,无法保证动物产品质量的特种动物,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对于手续不全者,及时敦促相关单位补交相关手续和证明,否则坚决不允许售卖。

  多家饭店有鳄鱼掌

  一道名为“一掌定乾坤”的菜肴被卖到358元钱一例。而该菜肴中所谓的掌其实是鳄鱼掌。昨日,根据读者的反映,记者来到了位于绿园区的一家大型酒店。翻看菜牌,里面有三道与鳄鱼有关的菜肴,一道汤菜、一道炒菜和一道“一掌定乾坤”。

  酒店的服务人员肯定地说,这些鳄鱼保证是新鲜的,因为此菜的成本较高,所以需要提前预定。“我们这里不出售活的鳄鱼,如果顾客需要的情况下我们会提前去购买。”

  几天前,长春市民韩女士受邀来到中澳大都会吃饭,桌子上一道名为“红烧鳄鱼掌”的菜引起了她的好奇。与服务员聊了一会,服务员介绍说,这道菜是新添的招牌菜,确实是鳄鱼的脚。

  昨日,记者来到该酒楼:“你们这有野味吗?”记者问。服务员表示并不清楚,随后找来了大厅的一位部长:“您可以看看我们的菜牌,看看需要什么样式的野味,菜牌上有的全可以做。”打开菜牌,有一道标价为198元的“红烧鳄鱼掌”,“鳄鱼脚是速冻的吧?除了脚,还有其他部分卖吗?”记者问,“还有鳄鱼舌头,以前我们还卖过蛇,但是后来不卖了。”

  价钱到位孔雀可吃

  “土豆蘑菇炖大雁”、“孔雀宴”,听到这些菜名,记者吓了一跳。昨日14时许,记者在读者王先生的带领下,来到了长春市基隆南街这家名为“美知美味”的饭店门前。

  “你看,门口有大雁、孔雀,还有其它的动物,我就不认识了,总是在笼子里关着,反正我没敢点,不知道能不能吃”。走到近前,记者看到被拴在饭店门口的孔雀好像是活招牌一样,走过的人都会多看上一眼。不时地有孩子经过时还会上前逗趣。孔雀下面的笼子里装有珍珠鸡、大雁,还有野鸭子。

  走进饭店,客人寥寥无几,服务员热情地招呼记者坐下,翻开菜牌,并没有发现有任何野味的菜系,“你们门口放的野味能吃不?”记者问,服务员表示这个她不能做主,得请示经理。随后店内一位30多岁的女经理与记者聊起来,询问记者想吃什么野味,并表示店内可以做,“土豆蘑菇炖大雁,这是我们这比较拿手的好菜,而且吃的人比较多,价格也不是很贵,才298元一只,还有珍珠鸡,198元一只”。

  当记者提到门口的孔雀可不可以吃时,女经理起初表示,孔雀是老板饲养观赏的,不能吃,但是后经记者再三追问,女经理说,如果客人实在是想吃的话,他们也会按照客人的要求去做,但是由于孔雀的价钱太贵,怕一般人接受不起,大概要近3000元左右。

  随后记者咨询女经理该饭店内的野味是否卫生时,女经理说,这些野味都是老板进的,她也不清楚从哪里进的货。

  动物防疫监督所:

  “特种肉”需要三四道手续把关 长春市动物防疫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说,在长春还没有鳄鱼养殖地,长春出售的鳄鱼应该都来自南方。比如,在广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任何饭店、市场想要售卖鳄鱼等特种动物必须要有三四种手续,其中包括林业部门开具的《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利用许可证》,还必须出示当地出具的《动物出限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及《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这4道手续缺一不可。而孔雀、骆驼、蟒蛇等特种肉也需要类似的审批手续。

  如果市民误食带有寄生虫的“特种肉”,将会增加脑囊虫病等一系列寄生虫疾病的发病率。消费者在购买及食用“特种肉”时,一定要注意其检疫证明及验讫标志。

  相关链接

  可商业性经营利用的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

  ■皮毛动物:

  貉、银狐、北极狐、水貂、海狸鼠

  食用药用:

  果子狸、野猪、梅花鹿、马鹿(塔里木亚种除外)、疣鼻栖鸭、绿头鸭、环颈雉、火鸡、珠鸡、石鸡、蓝孔雀、蓝胸鹑、鹌鹑、非洲鸵鸟、大美洲鸵、鸸鹋、巴西龟、鳄龟、中华鳖、尼罗鳄、湾鳄、暹罗鳄、中国林蛙、黑龙江林蛙、猪蛙、虎纹蛙、蝎子、双齿多刺蚁、大黑木工蚁、黄蹦蚁、蜈蚣。

  ■宠物:

  花鼠、仓鼠、麝鼠、毛丝鼠、豚鼠

  其中,只允许观赏的野生动物是: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

    来源:城市晚报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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