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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女子三年偷越边境120次 假冒身份办3本护照

来源:重庆华龙网
2010年07月20日08:27

  华龙网讯 她只有23岁,却冒用别人的名字先后办理了3本护照和一张往来港澳通行证,在三年半的时间里出入澳门、香港及泰国高达120次。7月16日,巫山县法院以被告人小芬(化名)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据了解,小芬是我市法院目前审理的类似案件中偷越国(边)境次数最多的人。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四五月,刚满18岁的小芬看到身边姊妹伙能出国,开始想入非非,出国也成了她最大的愿望。后来,小芬找到熟人陈某,经过软磨硬泡,陈某最终答应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促成小芬出国,之后,小芬用陈某的户口信息及自己的照片,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一个居民身份证,并使用该虚假身份证先后办理了3本护照和一张往来港澳通行证。自2005年9月8日至2009年4月18日,小芬使用以上证件出入澳门、香港及泰国共120次。

  虽然有120次出入澳门、香港、泰国等地的记录,但小芬却一直没有露馅。今年3月29日,小芬突然向警方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冒用别人身份信息出入国(边)境的行为。小芬交代,她是因为看到陆续有和她同样出外经历的女孩被警方带走,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犯罪,最终选择了自首。民警问她为何频频到澳门、香港和泰国去,她说是去“旅游”。

  巫山县法院审理认为,小芬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息,偷越国(边)境120次,情节严重,已构成偷越国(边)境罪。鉴于小芬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法院遂判决小芬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刘浩 邹继国

  □新闻纵深

  偷越国(边)境案日增 多为在沿海务工年轻人

  巫山县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理偷越国(边)境案件20件20人,其中18人已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这些偷越国(边)境案件涉案人员多为女性外出务工人员,年龄在二三十岁,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涉案人员务工地相对集中,大多是在广东东莞、佛山、深圳等邻近香港、澳门的城市务工。偷越国(边)境的主要目的是出境务工,也有的是从事非法活动。

  涉案人员多是冒用亲属或朋友的身份信息办理出入境证件。涉案人员因本人的出入境证件过期、遗失,或者在短期内出入境次数过于频繁在使领馆办理签证受阻,便冒用亲属或朋友的身份信息骗取出入境证件。

  办案检察官表示,这些人非法出入的国家、地区也较为集中,主要集中于东南亚的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及我国的香港、澳门地区,其原因是这些地区华人较多,语言障碍小,容易找到工作。

  偷越国(边)境涉案人员的行为直接影响了边境管理秩序,并造成不良影响。办案检察官指出,偷越国(边)境案件出现增长趋势,应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责任编辑:new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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