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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开展乱收费专项治理 将清查经营服务性收费

来源:城市晚报
2010年07月21日00:50

  ■记者 骆家烨/报道

  本报讯 “由于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备,乱收费、变相收费的现象仍旧存在!”昨日,长春市清费减负协调组工作会议召开。按照会议部署,从近期开始到年末,长春市将针对乱收费、变相收费的现象展开专项治理。同时,《长春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标准》也将重新修订。

  6种收费行为要立即停止

  据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付臣介绍,近年来,清费减负工作已累计为企业、群众、农民减负5亿多元。但由于制度不健全,体系不完备,乱收费、变相收费的现象仍旧存在。为此,长春市在今年明确6种收费行为要立即停止。其中包括,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的;利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违反法律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的;其他乱收费行为。

  而对于一些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文件规定收费的,或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检验、检测、评估、评审、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服务,以及其他具有垄断性服务实施收费的,要求从7月1日起暂停收费。

  将清查经营服务性收费

  据了解,近期长春市已经要求相关部门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具体做好清理调查工作,查清各类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并按照规定填报《经营服务性收费治理规范情况汇总表》。同时,长春市决定,在填报时瞒报、漏报或者未按时上报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将直接视为收费项目自动取消,如再行收费将判定为乱收费项目。今年长春市将重点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向社会公布。

  保留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

  在专项清理的同时,长春市决定重新编制《长春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标准》,继续开展行政性事业收费《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员证》的审验工作,并根据收费行业特点逐步研究将收费公示。在进一步清理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的同时,长春市决定,保留的收费项目将一律按照下限执行。

(责任编辑:news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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