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荥阳7月21日(吴扬 孙浩
李东威)近日,河南荥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陵园变更墓地规划而引发的墓位“风水”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双方签定“预售合同”无效,陵园返还当事人墓位购置费。
2005年5月份,郭某以近两万元的价格向荥阳市某陵园公司购买墓位一处。后来该陵园公司变更了墓地规划,于是,郭某找来“大仙”为其观看墓位的变更是否会影响到其所购买的墓位风水。
“大仙”在“很认真”的看过之后,告诉郭某原来所买到的墓位是“风水宝地”,现在由于陵园公司擅自变更墓地规划破坏了郭某原购买墓位的风水,会影响到郭某家的前途。郭某随后将该陵园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购置款。陵园公司以墓位是特殊商品为由拒不返还。
荥阳法院审理后认为,墓位等骨灰存放设施不是一般商品,要以用户出具的火化证明和死亡证明办理购买和使用手续,严禁预售,该陵园公司以预售形式收取墓位购置款,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据此,荥阳法院判决双方墓位购置合同无效,陵园公司返还郭某墓位购置款。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