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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特大销售假烟案宣判 卖假烟男子被判8年半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7月21日16:32
  人民网西安7月21日电(记者雷浩 通讯员唐志强)在39岁陕西扶风籍男子吴克明的组织下,形成了一个横跨福建、陕西两省的5人贩卖假冒伪劣卷烟的团伙,他们在福建省云霄县马铺镇委托他人制造假烟,以零担货运车运往陕西省境内销售。从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份,该团伙半年时间共销售假烟超过1400余箱,涉案价值超过94万余元。

  7月21日,记者从扶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近年来我市较大一起贩卖假烟案有了判决结果。法院判决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吴克明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判处被告李晓东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

  2006年7月至2006年12月份,被告人吴克明在李晓东的要求下, 在福建省云霄县马铺镇先后9次委托他人制造假84猴、白金丝猴、软猴、美猴等香烟1400余箱,价值94万余元,以零担货运车运往陕西省境内,分别销售给李晓东与李伟牟利。被告人李晓东取回从吴克明处购买的价值83万余元的假烟后,又将其销售给永寿县城经营批发部的安灵宝、安周义牟取暴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克明、李晓东为牟取暴利,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和市场管理制度,销售假冒伪劣香烟,数额巨大,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两人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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