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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把法官从司法拍卖“滑铁卢”中解放出来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22日15:46
  思想高地

  观点阐述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

  场合:河南法院司法拍卖改革现场会上

  观点一:法院对拍卖机构名册管理分散容易发生腐败问题

  司法拍卖是整个司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说是司法公正的输出口。能否做到拍卖公正,直接关系到人们对司法工作的整体评价,但前提就是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拍卖机构都能公平地参与竞拍,保证所有竞买人都能公平参与竞买。

  目前,我们现有的司法拍卖体制和工作机制并不能充分提供这样的保证。法院对拍卖机构名册管理分散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问题。

  在建立司法拍卖机构名册上,省法院、各中院分别建立了各自的名册,有的基层法院还建有自己的名册,入册的基本上都是本辖区内少量的几家拍卖机构,辖区之外的拍卖机构基本上进不了名册。目前,全省一共200多家拍卖机构,19个中院加上省法院,建立了20多个拍卖机构名册,其中入册最多的40多家,最少的只有两三家,各单位入册拍卖机构数量很不均衡,同时也限制了拍卖机构跨区域开展司法拍卖业务。在建立这些名册时,必然要设定一定条件,人为地筑起一道“门槛”,筛选一部分拍卖机构入册,那些没有被选中入册的拍卖机构就没有机会参与到司法拍卖业务当中,就失去公平竞争的机会。个别拍卖机构为了争取进入法院的名册,就可能会托关系、说情、送礼,这就留下了隐患:让谁入册、不让谁入册就有可能按照“潜规则”来定,就可能发生腐败问题。实践中,由于入册名单不多,往往造成司法拍卖业务被少数几家拍卖机构垄断,或者“轮流坐庄”,这种状况使司法拍卖缺乏公平竞争机制的保障,难以保证拍卖业务的公正开展。

  观点二:“利益圈”导致司法拍卖活动在“小圈子”内开展

  少数拍卖机构为了实现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在司法拍卖业务中会与他人结合,逐步形成固定的“利益分享网络”,导致司法拍卖活动在“小圈子”内开展,甚至让哪些竞买人参与竞买,让谁最后竞买到拍卖物,都可以事先内定好,司法拍卖走形式、走过场。有的为了不让别人竞买到拍卖物,采取在地方小报的夹缝当中或者其他不起眼的地方登一则小豆腐块公告,说某年某月某日在哪个地方有一起拍卖,对拍卖物也不作详细介绍,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有的还刊登在报纸的副刊或广告活页当中,这样就引不起别人的注意,报名的自然不多。这样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拍卖,不出问题才怪。

  我们推行司法拍卖社会化、市场化,就是要打破这种对司法拍卖业务的垄断,引入公平竞争机制,让最广泛的拍卖机构参与,让最广泛的竞买人参与,实现公平竞拍、公平竞买。另外,还要解决拍卖不公开的问题,无论是拍卖机构名册、拍卖机构的选取、拍卖公告、拍卖现场,还是整个拍卖过程,一律要公开,做到最大范围、最大程度地公开,从而防止“暗箱操作”,实现阳光拍卖。

  观点三: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斩断司法拍卖中的利益链条

  司法拍卖涉及重大财产和利益的处置,事关诉讼各方以及社会各界的切身利益,往往引起各方当事人的关注。有的当事人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排除竞争者,就会想方设法拉拢、腐蚀司法拍卖人员及其他拍卖参与人。在利益面前,难免有人会铤而走险,运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这是导致司法拍卖领域成为司法腐败重灾区的重要原因。

  有人把司法拍卖戏称为法院的“滑铁卢”,听后让人震惊,令人痛心。所以,我们一定要痛下决心,一定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从体制层面、机制层面筑起一道防火墙,斩断司法拍卖中的利益链条,让司法拍卖工作真正回归到正常的轨道上来,让我们的法官从“滑铁卢”中解放出来,把天天悬在法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撤下来。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邓红阳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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