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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部门三缄其口行政监管谁来负责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7月22日15:46
  本报武汉7月21日电记者胡新桥实习生肖雪近日,武汉同济医院黑救护车扎堆无人管理,病患因错上黑救护车延误时间而死亡的事情闹得沸沸扬扬。现在距7月3日死者去世已过去十几天,但是黑救护车到底由谁治理仍无定论。

  记者走访了多个相关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黑救护车”已成为某些部门的敏感话题。同济医院宣传部表示,关于黑救护车的问题,中央电视台已派人前来调查,医院不会再接受其他任何媒体的采访。在事件最初曝光时,同济医院曾表示医院没有执法权,无法对黑救护车进行查处,有关卫生执法部门应该对治理黑车负责。而此时记者多次追问,院方宣传部仍表示不会再有任何表态,对于之前他们接受的采访也全部予以了否认。同时记者发现同济医院周围已经没有黑救护车的踪影,对于医院是否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的问题,院方仍是模棱两可的态度,不愿解释。

  救护车是运输车辆,是否应该归公路运输部门管理?武汉公路运输管理处宣传部的张军平坚决否定了这一说法。他强调他们作为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是按照职权法定原则来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是他们的工作准则,而条例中并没有将救护车纳入管理范围。“从法律上来讲,我觉得黑救护车应该是谁许可谁监管,合法的救护车由谁认可,那么不合法的就应该由谁治理。”张军平解释道,“救护车是一种特殊车辆,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管理范畴。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提到过救护车属公路运输管理处来监管。”

  武汉市卫生局作为救护车的许可认证部门,现在也不愿再发表意见。曾接受过多家媒体采访的卫生局党委办公室主任袁英红,当记者再去采访时,也表示自己不清楚情况,不方便多谈。她只透露政府相关部门已经牵头召开关于黑救护车管理的会议。

  黑救护车事件也引起了广大市民的热议,同济医院的一位患者家属刘先生谈到黑救护车时义愤填膺:“这完全是在拿人命来赚钱啊,就算再缺钱也不能赚这种昧良心的钱!我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生病的家人坐这种车的,为了省钱把命搭进去了不值。医院也该管管这些车,车都开到医院里面了,谁知道是黑车呢。”家住徐东的戴先生觉得“黑救护车应该有行政部门出面来治理,现在相关部门不站出来承担责任,反而互相推脱,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还让市民反感”。

  湖北省民法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乔新生认为,黑救护车的猖獗体现了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漏洞。从法律角度来看,黑救护车的治理应该由卫生部门担起责任。“医疗用品属于公共产品,120救护车作为医疗公共产品应由政府管理,对于假冒的120救护车,卫生主管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假冒的黑救护车泛滥,卫生主管部门治理不力而导致病患、消费者的利益受损,卫生局负责人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卫生部门不打击这些非法医疗活动而使病患和消费者利益受损,卫生部门应承担赔偿责任。”乔新生称相关部门不应再推脱责任,“政府应当明确医疗产品的公共产品属性,禁止医院或其他任何机构以"假120"等形式谋取私利。希望卫生主管部门在卫生医疗保健领域,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去年5月,武汉就已经发生过黑救护车抢生意导致病人半路身亡的事件。一年过后,仍没有相关部门表示对黑救护车监管工作负责,导致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究竟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还是行政立法的漏洞,政府召开的相关会议又会是何结果,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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