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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针对辽宁、吉林暴洪涝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0年07月22日20:40
  7月19日以来,辽宁、吉林两省大部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降雨量超过300毫米。截至7月22日10时统计,此次洪涝灾害过程已造成辽宁省铁岭、盘锦、锦州、沈阳、鞍山、本溪6市149.7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10.5万人,倒塌房屋5200余间;吉林省长春、吉林、四平、辽源、白城5市45.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4.7万人,倒塌房屋500余间。

  7月22日10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辽宁、吉林两省近期暴雨洪涝灾害紧急启动国家四级救灾应急响应,并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协助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灾害发生后,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已于7月21日启动救灾应急四级响应,并于7月22日8时根据灾情发展将救灾应急响应等级提升到三级。省主要领导分别带领民政、水利、气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于7月21日下午赶赴铁岭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开展救灾工作。辽宁省民政厅紧急向灾区调拨救灾帐篷250顶、棉被4000床等救灾物资,灾区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转移居住在危险地段群众,并及时发放食品、饮用水,保证受灾群众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确保受灾群众生活有保障。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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