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一批下属企业高管落马 三领域成贪腐“重灾区”
工程建设、营销和采购领域,是中石油内部人员贪污、贿赂案爆发的重灾区
陆源
7月22日,中石油一批下属企业高管涉贪被查的消息浮出水面。
虽然外界为此一片喧哗,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黑龙江民营油商对此并不感到奇怪。他认为:“有些人早晚得出事。在闹‘油荒’的时候,中石油、中石化的油品销售公司掌握着决定民营加油站生存与否的油源。只有‘孝敬’好这些公司的领导,民企才能生存下去。另外,在中石油收购民营加油站时,也有很多猫腻。”
三领域成“重灾区”
在过去一年中,包括中石油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原总经理王贤泸、中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一建公司原总经理顾满林等人在内,多名中石油下属公司高管因涉嫌贪污被司法机关查处。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未能获得中石油全部涉案子公司的资料,但上述民营油商向记者透露,去年有一批地方公司的中层相继落马。
上述中石油集团人士指出:“工程建设、营销和采购领域,是中石油内部人员贪污、贿赂案爆发的重灾区”。
发生在中石油山东销售菏泽分公司的窝案,就是上述领域内出现的典型案件。
2009年9月14日,原山东销售菏泽分公司经理、菏泽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申乃进,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没收其青岛市开发区房产一套,110万元赃款被依法收缴。
菏泽中油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原总会计师韩念卜、安全总监曹常俊、加油站管理部主任朱志强也涉及此案,其中,韩念卜则在申乃进案件调查过程中,擅自离岗出走至今未归。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3年12月至2005年2月,申乃进在代表山东销售公司收购、租赁个体业主李某(另案处理)投资建设的巨野县龙固加油站、菏泽万福加油站等11座加油站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5次收受李某所送人民币54万元,为李某谋取个人利益。
2003年12月至2006年1月,申乃进在代表山东销售公司收购个体业主李某、朱某、曹某(另案处理)投资建设的菏泽市牡丹区马岭岗加油站、菏泽花王加油中心、成武田集开发区加油站等三座加油站时,收受李某、朱某等3人所送人民币49万元。
2003年12月至2006年5月,申乃进在代表山东销售公司收购个体业主许某、刘某投资建设的菏泽南平路加油站、菏泽康西加油站时,收受许某、刘某所送人民币共计5万元。
2004年至2006年初,申乃进利用担任中国石油山东销售菏泽分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个体业主王某承揽巨野油库改造工程以及办理山东销售公司工程建设准入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王某所送人民币2万元。
完善惩防腐败体系
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纪委、监察处则认为,必须抓好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部位的管理和监督。销售网络开发建设一直是销售企业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销售企业资金比较密集的地方,更是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部位。
在他们看来,销售企业个别领导干部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大部分都与销售网络开发建设有关(尤其是油库、加油站的收购及租赁业务)。因此,销售企业的各级领导以及总部机关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销售网络开发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相关的监管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中石油集团一位人士指出,“随着集团信息化系统的推行,采购环节的追溯机制已经建立。但贿赂行为的查处,还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
目前,反腐倡廉已经成为了中石油集团的重点工作之一。
有消息称,今年4月,中石油决定在北京、黑龙江、新疆分别成立由纪检、监察、审计、内控等方面力量参加的三个联合监督中心。党组纪检组、监察部目前正在抓紧筹备组建,将于7月份挂牌运行。这三个联合监督中心作为集团公司监督监察工作的具体办事机构,直接对党组纪检组、监察部负责,主要承担核查重要信访举报、调查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