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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保护母亲免受打骂 劝父亲离婚失手将其刺死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07月23日10:06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孙小娟 通讯员王斌)俗话说家和万事兴,24岁的梧州青年杨某因为有个不和的家庭,而付出了沉重代价。他的父母长期闹矛盾,为保护母亲免受打骂,他去劝说父亲与母亲离婚,结果与父亲发生冲突,失手刺死父亲。日前,杨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已于7月20日生效。

  这起悲剧发生在2009年8月8日。当天晚饭后,杨某从位于南宁市亭洪路的出租房里出门,只身前往南京路某旅社,准备和住在该旅社309号房的父亲谈判。他想劝说父亲和母亲离婚,不要再纠缠他们母子4人。

  出门时,杨某将一把水果刀藏在身上。姐姐想和他一起去,但他拒绝了。“我怕万一出什么事,我保护不了她。”杨某事后接受讯问时说道。

  一个多月前,杨某的母亲刚从广东娘家来到南宁,目的是为和孩子们的父亲商量离婚一事。但当天傍晚,杨某母亲回家时却告知孩子,她打算答应丈夫的要求——搬出去和丈夫一起租房住,因为她丈夫威胁称“如果不答应将不给他们好过”。听了母亲的想法,杨某姐弟3人坚决不同意,他们害怕母亲再像从前那样受打骂。

  2009年8月8日晚8时许,南宁路某旅社的值班人员谢某听说楼上309号房内有人吵架,就上楼查看。309号房门开着,她见里面有两名男子,其中一青年男子“脖子红红的,好像被打了几巴掌”,而另一中年男子手上有抓痕。她劝两人不要吵,别影响他人休息,然后下了楼。当她走到2楼时,3楼有人大声喊“救命”,她赶紧折回去,只见两男子扭打在一起,男青年手上拿着一把水果刀,挥舞着叫她走开。谢某见床上有一摊血,马上报了警。

  民警数分钟赶到现场时,杨某用流着血的双手打开了房门,他的父亲已倒在地上。原来,杨某在捅伤父亲后,试图割腕自杀。经120医务人员确认,杨某的父亲已身亡。杨某经送医院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

  杨某供述称,当时,他劝父亲离婚遭拒,双方在争吵时,父亲试图用一把折叠刀捅他。对抗中,他拿事先带来的水果刀捅了父亲。

  经查,杨某共向他父亲捅了17刀,最致命的一刀将左胸肋骨刺断后穿破心脏,导致被害人继发心功能衰竭、急性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杨某的姐姐和妹妹均证实了父母不和的事实。他的姐姐说,父母闹离婚是有原因的:父亲曾在外面有过女人,而且好赌,“动不动就打骂母亲”。他的妹妹说:“父亲好吃懒做,脾气暴躁,经常打我母亲。”杨某的母亲也说,她与丈夫不和已有十几年时间。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在前不久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本案发生是由于被害人对妻子打骂产生家庭矛盾引起的,被害人自己也有一定的过错,同时,杨某在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0年。杨某没有上诉,判决已于7月20日生效。

  作者:孙小娟 王斌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责任编辑:new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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