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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女副镇长私收农民保金不上交 检查院介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7月23日14:02
  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副镇长刘馨月,违规经手一些参保人员的保金,并且未将保金上交。之后,因为养老金迟迟不发,参保人员催讨后发现自己受骗。在劝说和压力下,刘返还部分保金,但仍有数十万元未退还,之后便从上班的地方消失,电话也无法联系。无奈之下,有参保人员上网披露这一事件。

  记者经过调查并采访相关部门,获悉当地检察院也已经介入调查。

  保金打入副镇长私人账户

  7月19日,有网民发帖称,2009年上半年,钦州市钦北区贵台镇副镇长刘馨月向镇上老人宣传农村养老保险,20多名村民各交给她三四万元保险金后,没得到应发的养老金。经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下简称镇劳保所)了解,这数十万元保金和相关材料都没送到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后,参保人多次找刘馨月退还保金,刘退还一部分后在参保人视野中消失了。

  7月19日,记者通过网上信息联系到知情人高某,他激动地说:“我们懂法,不会违背事实乱发帖的。”他说尽快约几名受害者与记者面谈。

  20日下午3时,记者在钦北区贵台镇见到了受害者高某和黄某。高某介绍,一些受害者在外地打工,还有些受害者出于某些考虑不愿出面。但他们给了记者另外几名受害参保人的电话号码。

  据介绍,2009年6月1日,刘馨月和镇劳保所工作人员陈庆杰一同向村民们宣传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随后,黄某就筹了3.35万元钱欲给老伴交保金。6月4日上午,黄某打电话给陈庆杰问交保金的事,陈先是说自己上门去收,后又说:“刘副镇长在市区办事,你把钱直接打给她吧。”

  黄某和刘馨月联系后,对方通过手机短信将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一个银行卡号发了过来,黄某往里面存进了3.35万元,但他后来发现,这个账户是刘的私人账户。

  比黄某早一天,高某在同年的6月3日,往刘馨月的银行卡里打去了3.75万元,为自己母亲交保金。

  据高某等人的统计,2009年6月前后,贵台镇有21名村民分别交了3~4万元不等的保金,共计约87万元,都是直接将钱打入刘馨月账户。

  养老金只发了三个月露出破绽

  交了保金后,高某母亲的账户上打进3个月的“养老金”,分别是2009年11月9日、2009年12月10日和2010年1月12日,3笔钱都是655.8元,备注栏显示为“转存”。

  2010年2月,“养老金”没有到账。过完农历正月十五,已经是3月份了,依然没见“养老金”,高某去找刘馨月问。刘馨月解释,因他母亲是农业户口,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找领导协调才行。一个星期后,高再次找到她,被告知“4月会办好的”。

  与此同时,20多名参保人都出现了相同情况,大家顿起疑心。找到陈庆杰,他说不太了解其中原因。陈后来在上级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贵台镇这20多名村民均没有参保。

  退还部分保金后消声匿迹

  这一消息立刻在贵台镇像炸开了锅。4月初,一部分参保人找到刘馨月,要求退还保金,刘表示4月底还。拖延了两个月后,到6月中旬,刘馨月退还了大部分保金,但还有32万元未退还,涉及11个参保人,但此时,已经找不到刘馨月。

  2010年6月18日,高某、黄某等参保人到借调刘馨月的钦北区重点项目办公室找刘。该办公室主任说,刘馨月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了。

  在贵台镇政府办公室,仍没有找到刘馨月。电话里刘馨月的两部手机都传来“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停机”的语音。

  此时,关于刘馨月的传言四起。有人说她逃跑了,有人说她被抓了。

  一参保人告诉记者,自己曾找贵台镇党委书记陈磊询问过此事,陈说这是刘馨月的个人行为。

  记者了解到,刘馨月2004年毕业后作为选调生被分在钦北区大寺镇工作了一年多,2006年调到贵台镇担任副镇长一职,主管劳动保障这一块。当年担任副镇长时刘只有24岁左右,被称为“钦州最年轻的女副镇长”。

  7月20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贵台镇政府,几名主要负责人都不在,其他工作人员对刘馨月一事均表示不清楚。记者在镇政府办公室看到一张2010年5月制定的表格,上面关于刘馨月的信息是“到市人大挂职”。一公务员介绍,2009年7月左右刘馨月就被借调到市人大挂职,今年6月出事后,市人大要求她回贵台镇处理好了再到市人大工作,“但不知是什么原因,刘馨月又被安排到钦北区重点项目办公室了”。

  20日晚,记者电话联系到陈磊,陈磊说目前检察机关已介入,其它情况一概不知。又联系镇长班定洲,他也没有透露任何信息。

  据镇政府熟知内情的工作人员介绍,事发后镇领导曾给刘馨月作过工作,劝她在立案前把所欠的保金悉数还给参保人。

  保金未上交,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7月20日上午10时,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与贵台镇领导一同慰问了参保人,并表示,会在事件调查清楚后给大家一个交代。但补办、赔偿按照相关程序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大家理解。

  7月21日上午,记者来到钦北区人保局。办公室主任潘广招向记者介绍了办理养老保险的规程,首先由参保人将相关材料交到人保局办证大厅后,工作人员将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会拿到一份款项单,由参保人去银行将保金存进社保基金专用户头;之后再拿银行回执单办理其余手续;最后由人保局出具一份“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款收据”。

  潘广招说,劳保工作人员不得经手保金,这是保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2010年5月,该局曾接到贵台镇一居民反映,称养老金迟迟不到账,该局核查后发现,并无此人参保资料。

  潘广招还指出了参保人拿出的农行存折有3个问题:一是发生项目的备注为“转账”,而养老金应备注“养老金”字样;二是存折上转账时间为每月10日左右,而养老金到账是在每月25日之后的几天;三是开户行不是人保部门的开户机构。

  7月21日下午,钦北区检察院负责此案的邱姓检察官告诉记者,本月5日已得到相关材料,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地调查。至于刘馨月本人的动向,暂不方便透露。

  见习记者 贾经纬 (来源:广西新闻网)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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