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颜斐)认为妻子在自己病重期间未尽照顾义务,王先生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的40%留给弟弟妹妹,拜托他们代其孝敬父母,其余留给了父母。王先生去世后,他的父母以及弟妹四人将妻子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将王先生的财产给付他们。近日,顺义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王家人诉称,王先生于今年4月请律师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包括位于顺义某处的房屋一套及屋内全套家具电器及宝马车一辆,其中属于王先生的财产全部给予他们。王先生生前,被告不尽妻子义务,将王先生的生活起居、看病治疗等全部责任推给其父母,去世后又拒不将王先生的遗产交付给原告,故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王先生所立遗嘱有效;判令被告将房屋及全套家具电器的50%交付给原告;确认王先生名下的宝马车一辆归原告所有。
李女士辩称,原告所称的财产不全是王先生一人所有,她也享有份额,其不认可王先生写的将上述财产均留给原告的遗嘱,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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