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浙江”主题系列报道之三
上虞首推社会稳定“三色预警” 本报记者 陈翔
早报讯 对绍兴上虞市的乡镇街道来说,最让人安心的奖励无非是月月“开绿灯”。这个“绿灯”,可不是交通信号灯。
今年2月,上虞市开始实施社会稳定工作“三色”预警办法,以红、黄、绿分别表示社会稳定工作形势严峻、趋于严峻、平稳,各乡镇街道全部纳入“三色”考核。
“三色”预警办法,是根据110相关报警、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越级集体上访和新居民等级5项内容,综合评估乡镇街道的社会稳定工作状态,并针对不同的工作状态,发布“三色”相应预警信号。根据预警信号,市预警办经常会同相关部门到乡镇街道调查了解情况,工作有了针对性。
上虞市检察院是较早推行“三色预警”机制的。
年初,上虞市检察院查办了一起村支书挪用公款案。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这起看似普通的职务犯罪案件却暴露出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问题——让行政村代收农户建房配套费这项便民服务措施存在管理漏洞。一些村干部利用征收之机将本应上缴的款项先行挪作他用。
上虞市检察院查办完案件后,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同时迅速启动职务犯罪预防预警工作机制,并在第一时间发出题为《谨防村干部利用代收农户建房配套费之便挪用公款》的红色预防预警。之后,检察官还分别深入全市21个乡镇(街道),督促开展自查自纠,堵塞制度漏洞。
得益于这份红色预警,这个镇及时堵住了管理漏洞。
“三色预警”机制具体是这样实施的:通过对个别案件发案原因的分析,按照发案原因存在的普遍级别,分门别类按照红、黄、蓝三种级别予以处理。
红色预防预警是最高级预警,此类案件在类似行业或部门中可能存在普遍性制度漏洞,需派员督促相关部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堵塞漏洞。
黄色预警是二级预警,此类案件制度漏洞危害程度低于红色预警,可以书面形式落实,但需随时关注。
蓝色预警属于三级预警,此类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属于发案单位个体特例,只需发案单位自身引起重视即可,也是危害性最低的。
(责任编辑:张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