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新手机却有3次维修记录 市民要求“假一赔二”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07月26日10:51
  广西新闻网记者石红星 实习生武智慧

  陆先生在柳州市某通讯专卖店买了一款某国产品牌新手机后,竟然发现该手机有过 3次维修记录。在要求专卖店“假一赔二”未果的情况下,7月23日,陆来到城中工商分局五一工商所进行投诉。

  待机不足一天

  7月10日,陆在该专卖店看中了这款手机。手机原价为1190元,折后为1100元。经试用,各种功能均无异常,陆付了款。

  然而,陆回家使用后发现,手机两块电池待机时间还不足一天,这与宣称的“25天以上的超长待机时间”差距太大了。陆怀疑是手机质量问题,便于7月19日到该专卖店反映。店员解释可能是电池有问题,于是给他换了两块容量更大的电池。谁知经过使用,待机时间仍然不足一天。

  店家表示,如果陆怀疑是主机质量问题,可以将手机送到售后服务中心检测。

  3次维修记录

  7月20日,陆先生将手机拿到该品牌的柳州售后服务中心检测。

  售后服务中心经检测查实,该手机串号(即国际移动设备身份码,每台手机专有一个)的出厂期为2006年10月,还有过 3次维修记录。工程师还发现,该手机有漏电现象,触摸屏和显示屏排线接口还加焊过。

  陆吃惊不已,因为手机刚买10天,根本没在外面维修过。检测人员证实,手机“无人为损坏,无入液行为”,“符合换机标准”,并建议专卖店给陆换机。

  “很明显,这是一部翻新手机。”陆先生说,为此,他向专卖店提出了“假一赔二”的要求,但却没有得到理会。于是,他来到了五一工商所投诉。

  不是翻新手机?

  “要求"假一赔二"是陆先生的正当权益,但是服务中心的鉴定只是罗列了手机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没有说这是假冒手机或翻新手机,也没有建议我们"赔二"给陆,所以我们才建议他去工商部门投诉。”昨日,该通讯专卖店客户服务部汤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汤称,售后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他们承认,也同意给陆换部新手机。但是对于陆“假一赔二”的要求,在陆未能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定该手机为假冒或二手手机的结果之前,他们无法满足其要求。如果最终认定那部“问题”手机确实为假冒产品或二手货,他们将按“三包”规定,给予陆“赔二”。

  汤介绍,他们已经向厂家反映此事,这两天厂家就会派人来柳州处理。

  作者:石红星 武智慧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责任编辑:news6)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