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7月26日电 (记者 冽玮)记者26日下午从陕西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6日18时,陕西共有安康、汉中、商洛、渭南、咸阳、宝鸡、铜川、西安、延安9个市61县(区)448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73.8万人,因灾死亡118人,因灾失踪182人,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4亿元。
22日至26日,安康、汉中、商洛、渭南、咸阳、宝鸡、铜川、西安、延安9个市61县(区)271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52.5万人,因灾死亡45人,因灾失踪62人,倒塌房屋36057户115795间,损坏房屋18726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19.01千公顷,绝收面积23.1千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1.25亿元。
截至26日12时,陕西共有安康、汉中、商洛、渭南、咸阳、宝鸡、铜川、西安、延安9个市61县(区)448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73.8万人,因灾死亡118人(安康63人、商洛20人、汉中22人、渭南13人),因灾失踪182人(安康119人、商洛45人、渭南6人、汉中9人、宝鸡3人),因灾伤病2862人(安康2824人、商洛22人、渭南4人、汉中12人),倒塌房屋49355户157811间,损坏房屋32758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25.71千公顷,绝收面积42.8千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0.4亿元。灾情还在进一步核查中。
陕西省政府对“7.18”、“7.23”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受灾群众,实施过渡期临时生活救助,救助标准为“三无”人员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1斤成品粮(粮食转移出来的不享受粮食补助);因灾造成的“三孤”人员每人每月补助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每人每月补足到600元。补助期限为三个月(8月1日到10月31日)。
目前,陕西省民政部门共向受灾地区下拨应急款2100万元。省财政还下拨206万元用于灾区防疫和饮水卫生。
(责任编辑:张勇)